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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八届全国中学生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1  来源: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作者: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浏览次数:877

一、主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执行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击剑分会

三、承办单位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

四、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普通中学,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时间:2016年8月10日---8月15日地点:江苏省无锡惠山新城政和大道1号

六、竞赛项目(一)高中组:男女花剑、重剑、佩剑,个人、团体(二)初中组:男女花剑、重剑、佩剑,个人、团体

七、参赛报名规定(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不限,个人项目每单位报名运动员人数不限,团体赛每剑种每单位限报一队;(二)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16年7月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组委会: 2465495561@qq.com。过期将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梅佳璐 18552125988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具有中国国籍和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含普通职业中学,不含中等技术、专业学校)在校、在读学生。(二)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并提供《健康证明》。(三)年龄限定:1、高中组:1997年1月1日(含1月1日出生)以后出生者;2、初中组:2000年1月1日(含1月1日出生)以后出生者;

九、竞赛办法(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国际击剑竞赛规则》;(二)个人比赛分为小组循环、单败淘汰。团体比赛直接进入单败淘汰赛。(三)各剑种有两名运动员以上者可以同组别不同剑种的运动员允许在团体赛兼项,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团体;(四)比赛所需服装与器材自理,必须使用中国击剑协会认可的比赛服装和器材(花剑必须使用最新导电护面),经大会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运动员注册与报名工作 (一)运动员注册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和报名。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先关规定。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件(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49。3、注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以网络注册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报名参赛。(二)运动员报名运动员注册成功后,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填写,并于2016年7月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组委会:2465495561@qq.com。过期将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梅佳璐  18552125988 

十一、运动队报到(一)请各参赛队务必在8月9日晚上20:00之前到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击剑馆报到。(二)运动员报到时需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一寸近照两张、《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运动员报名表,以上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剑种个人赛录取前8名;团体赛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二)不足8人参加的个人赛和不足8队参加的团体赛按人数或队数减一原则录取名次。(三)个人、团体获得前三名的将颁发奖杯。

十三、经费(一)参赛费: 80元/人;(二)食宿费: 200元/人/天;(三)交通费: 50元/人(火车站至驻地的交通);(四)凡参加本次比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一次性向大会组委会交纳代表队保证金3000元;对于在运动会期间未发生违纪的代表队,其交纳的保证金赛后将如数退还; 

十四、资格审查(一)中国中学生击剑锦标赛组委会将设立“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既本次比赛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各参赛球队、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二)关于对运动员(队)资格问题的申诉。凡对本届中国中学生击剑锦标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应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须代表队领队签字)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双方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由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受理后,如申诉经审查属实,其所缴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所做的决定、处罚为最终决定。(三)违反比赛参赛资格条款规定的运动员一经确认后将被取消本届比赛的参赛资格,其所代表运动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与积分。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并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力。(四)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或运动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员(队)予以处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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