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教育厅文件 » 正文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实施情况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46
 陕教体办〔2017〕2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教体艺〔2014〕4号),教育部决定在2015、2016年调研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2017年的专项调研工作。现就我省做好本次调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与重点
      1.全面了解《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高等学校的体育工作规划与发展,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基础能力建设与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举措、改革经验以及突出成效和主要问题。
      2.重点了解学校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情况。主要包括足球教学与课外锻炼,师资配备与培训,足球场地设施与保障,足球队建设与参赛,足球人才培养与输送等情况。
      3.重点了解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的运动员招收与选拔、教学与训练、参赛与交流、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情况。
      二、调研方式与要求
      我省各参与调研的高校(名单见附件1)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填写《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调查研究问卷》(附件2),其中,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需同时填写《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信息表》(附件3)。
      此次调研问卷的填写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上报两种方式进行。各参与调研的高校从6月22日起,先将学校的规范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gdxxty@126.com,6天以后查看回复的登录名、密码及电子版附件,凭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域名http//gdxxty.org.cn进行问卷填报,请于7月30日前完成网络平台上报工作,同时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调查研究问卷》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调研活动是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我省《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专项评估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调查问卷填写要准确、信息完整,并按时上报。
      联系人:黄海    联系电话:029-85227271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法规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