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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9  浏览次数:50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大学生网球竞技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办公室印发《2018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安排》(陕教体办〔2018〕5号),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体育学院承办的“陕西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将于2018年5月3日至6日在西安体育学院网球场(馆)举行,现将陕西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院校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雷  鸣    杨旭瑛

电  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附件1

陕西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8年5月3日(星期四)至6日(星期日)。

(二)比赛地点:西安体育学院含光路校区网球场(馆)。

四、比赛项目

男、女团体赛、单打、双打赛。

五、参赛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竞赛组别

按照参赛条件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组别进行比赛,各组、各团体赛项目间不得混合编组参加比赛(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丁组比赛,乙、丁组队员不得混编、混组参加甲组比赛)。各单位可按组别进行报名,各学校各组别限报一队。本科类院校不得报丙组,高职高专类院校不得报甲组。

(一)甲组:A类院校普招学生。

(二)乙组: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三)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

(四)丁组:A、C类院校体育特长生。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甲组:A类院校普招学生。普通高校非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录取的考生,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

1. 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达到二本线和二本线65%录取,且享受体育类加降分政策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2. 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享受体育加降分政策高职、高专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3. C类院校学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一级运动员除外)。

(三)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丁组:A、C类院校体育特长生。①普通高校经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渠道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②普通高校体育院系及体育院校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单招的全日制学生。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运动员比赛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进行赛前检录。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间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报名办法

(一)电子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4月21日(星期六)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各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两寸证件照近照电子版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命名发至电子邮箱:sxxstywq@163.com(省学生网球比赛专用电子邮箱)。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

联 系 人:雷  鸣、杨旭瑛

联系电话:029—85408759

(二)纸质材料。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以下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送达至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院内,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编:710061,收件人:杨旭瑛,电话:18792500931)。邮件须用文件袋打包,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学校名称及组别,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逾期及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1.纸质版报名表原件(须加盖体育部、教务处及校医院公章);

2.参赛运动员学生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大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校体育部公章、校教务处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4.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5.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逾期不予受理;

6.比赛期间各参赛运动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检录参赛。

(三)报名规定。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至2人,队医1人。每个组别男、女子单打各最多可报4人,男、女子双打各最多可报2对。

九、运动员比赛办法

(一)团体赛。

1.甲组,乙组,丙组男、女子团体赛均由两个单打、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和双打,团体赛至少有3名队员参赛(只允许其中1名单打队员兼任双打),丁组男子,女子团体(至少由2人完成),一名运动员不能进行两场单打比赛。

2.甲、乙组男子、女子团体,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1—8名。丙组、丁组团体报名不足五队(包括五队)采用单循环积分制决出名次,超过五队分两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1—8名。    

3.丙组、丁组团体报名不足两队,丙组并入甲组进行,丁组和乙组进行同名次比赛。

(二)赛前5分钟各队将出场秩序表交裁判员,本场比赛运动员必须全部到场,双打比赛在第二单打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如需更换双打名单,应向裁判员提出,并提交变更名单,超过时间不予更换。

(三)小组赛名次确定。

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队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判断名次:

1.以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净胜场数。

2.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获胜盘数百分比。

3.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局数百分比。

4.以在本组循环赛中相关联的队的获胜分数百分比。

获胜盘(局、分)数百分比= 图片1 ×100%

(四)单项赛:各组别男、女单、双打比赛均采用单淘汰决出名次。

(五)其它比赛办法事宜。

1.所有项目种子选手(队)的设定,依据上届比赛成绩,单项比赛将积分排名靠前的运动员列为种子选手。

2.参赛者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全场比赛资格,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3.凡比赛期间弃权的队(人),则取消该队(人)所参加项目比赛所有成绩及所得名

4.团体赛和单项赛均采用六局无占先、平局决胜制。

5.若出现极端天气,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进程更改赛制。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甲、乙、丙、丁组各单项、男女团体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每个项目第三名以后的名次不再决出,即3至4名并列第三名(团体赛除外),5至8名并列第五名。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体育道德风尚评选委员会选定,按照各组别参赛单位的20%比例评选,颁发奖牌。

(三)“优秀运动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团体总分排名前8名中进行推选,每单位推选2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颁发获奖证书。

(五)“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团体总分排名前8名中进行推选,颁发获奖证书。

(六)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盖章颁发。

十一、资格审查与仲裁委员会

(一)资格审查流程。

1. 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 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参加比赛所有运动员信息于4月21日(星期六)后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公示一周。

3. 监督举报。

联  系  人:雷  鸣

办公室电话:029—85408759

电子邮箱:sxxstywq@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防止出现非体育道德行为,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并必须随身携带。如身份证丢失的须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加盖公章;如学生证丢失的须由所在学校学工部、招办开具学籍证明并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该学生每学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加盖公章。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六)仲裁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七)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裁判长、裁判员与委员会成员协助实施。

十二、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一)时间、地点:5月2日(星期三)16:00西安体育学院含光路校区2号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二)参加学生组比赛的各单位按参赛运动员人数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100元/人。

(三)比赛纪律保证金2000元,如在比赛期间未发生相关违纪违规问题,赛后退还。

(四)参赛费、纪律保证金于联席会议时缴纳(现金)。

十三、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若比赛因天气原因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十四、相关事宜

(一)各参赛队参赛交通、食宿自理。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7年网球竞赛规则。

(三)西安体育学院竞赛部联系人:吕思琪(电话:18700966222)。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陕西省第十四届“校长杯”网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8年5月5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日)。

(二)比赛地点:西安体育学院含光路校区网球场(馆)。

四、比赛项目

双打赛。

五、参赛单位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机关。

六、参赛运动员条件

参赛人员应为身体健康并适合网球运动的各普通本科院校、独立院校、高职高专、民办院校现任在职校级领导,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副处级以上干部,特邀离退休校级领导。

七、参赛资格

(一)可由现任在职或退职校级领导干部组合配对,也可与一名现职副处或副教授以上干部、教师(1972年1月1日之前出生)配对。

(二)报名表要注明参赛队员的现任职务。

八、报名办法

(一)电子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4月21日(星期六)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各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两寸证件照近照电子版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命名发至电子邮箱:sxxstywq@163.com(省学生网球比赛专用电子邮箱)。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

联 系 人:雷  鸣、杨旭瑛

联系电话:029—85408759

(二)报名规定。

以各普通高等学校、委厅机关为单位,双打赛组成性别不限,参赛运动员名额不限,每对双打组合之间不可兼组。若各单位人数不足,可与其他单位(限普通高等学校)校级领导联合组队参赛。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至2名,工作人员2名。

九、比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

a. 若分两个组,各小组取前两名进行第二阶段交叉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小组第三、四名进行交叉赛,胜者决5—6名,负者决7—8名;

b. 若分四个组,取小组前两名进行第二阶段交叉赛,第一组与第四组进行上半区交叉赛,第二组与第三组进行下半区交叉赛。

(二)其它比赛办法事宜。

1. 参赛者必须为原始报名人,不得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全场比赛资格,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2. 凡比赛期间弃权的队(人),则取消该队(人)所参加项目比赛所有成绩及所得名。

3. 若出现极端天气,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进程更改赛制。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校长杯”奖励前八名,颁发奖杯。

十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一)时间、地点:5月2日(星期三)16:00西安体育学院含光路校区2号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二)参加“校长杯”的各参赛代表队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参赛费200元/人。

十二、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若比赛因天气原因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十三、相关事宜

(一)各参赛队参赛交通、食宿自理。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7年网球竞赛规则。

(三)西安体育学院竞赛部联系人:吕思琪(电话:18700966222)。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陕西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报名表.docx
 
陕西省第十四届 “校长杯”网球比赛报名表.docx
 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十四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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