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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学校 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3  浏览次数:746
西安、渭南、延安、汉中、商洛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6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在西安市周至县、渭南市临渭区、汉中市洋县、商洛市洛南县、延安市志丹县等5个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开展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实验工作。
      实验内容主要是组织有关高校艺术教育专业师生到实验县开展艺术教育对口支援,建立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加强实验县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教研、科研工作等。旨在全面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破解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师资短缺、设施设备落后、开课率不足等难题,从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观念、教学内容与形式、教学管理与评价、教师配备与培养以及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探索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律和途径,为推进全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范例。
      经与有关市(县)教育局、教研室和高校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省市县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省教育厅制定了《陕西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张亮(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电  话:029—88668891
      邮  箱:sxtwy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5月8日
 
陕西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改进美育教学,保障农村中小学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切实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整体教育水平,探索我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模式,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西安市周至县、渭南市临渭区、汉中市洋县、商洛市洛南县、延安市志丹县等5个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开展艺术教育对口支援,建立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实践与研究基地,开展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课程改革试点,从而破解农村学校艺术课程开课率不足、活动形式单一、教师短缺、资源匮乏等问题,实现实验县区域内惠、丰富优质的学校艺术教育,以典型带动全面,以实验推动常规,为建立高等艺术院校与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推进全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范例。
      三、实验内容
      1.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支教计划。抽调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陕西理工学院、西安文理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商洛学院等8所高等学校艺术学院师生作为志愿者,向5个实验县中小学校提供艺术教育对口支援(名单见附件2),设立教育实习实践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和社会实践;鼓励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任教或科研。每个实验县选取若干所中小学校作为帮扶对象,帮扶工作主要有:支持学校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因地制宜创新艺术教育教学方式,探索艺术教育与其他相关学科相结合的途径与方式,形成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艺术教育方法,切实帮助农村学校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实验县中小学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定期举办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努力实现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2.加强实验县艺术教师培训。计划在2014年我省国培计划和名师大篷车送教下乡活动中,将培训政策向5个实验县倾斜,集中对实验县农村中小学的艺术教育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各有关市在安排教师培训工作时也应对实验县艺术教育骨干教师给予照顾;各实验县应利用省市培训的艺术教育骨干教师对全县所有艺术师资进行培训和帮带,进一步加强农村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艺术教育教师质量。
      3.加强县域内艺术教育统筹力度,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各有关市和实验县要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实验县中小学专职艺术教师,重点补充农村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艺术教师,对专职艺术教师不足的学校,可采取招募志愿者、培训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艺术教师。
      4.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教研、科研工作。省教育厅组织省教科所、实验县所在市县教研机构和有关高校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课程改革重大课题研究,由省教科所牵头,就相关内容拟定子课题,认真研究中小学艺术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高等艺术师范院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从宏观层面推动全省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课程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5.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各实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2014年中小学艺术教育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师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配置、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以及实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每年年底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和所在市教育局。
      四、工作安排
      我省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工作周期两年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修定方案(2014420146月)。
      1.省教育厅在对各实验县学校艺术教育基本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抓住重点,统筹规划,确立改革措施,制定实施方案。
      2.各实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适应实验工作需要、职责明确、人员精干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团队,成立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工作领导小组。
      3.各实验县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转发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方案专家审读意见的函》(教体艺司函〔2014〕3号)和省上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与对口支援高等院校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当地实施方案,并经市教育局批准,于2014年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
      第二阶段:分工配合,开展实验(2014720156月)。
      1.省教育厅负责实验县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有关高等院校,搭建平台指导、协调高等院校做好对实验县的支教和帮扶工作,负责督促实验县加强县域内艺术教育统筹力度,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负责对实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2.各有关高等院校负责志愿者组织、选派和管理工作。要本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对口帮扶实验县名单,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做好优秀师生的支教选派工作。可在实验县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结合实际确定参加实验及支教工作人数,实现与实验县各项工作的对接,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要对选派的师生进行岗前培训,做到支教工作有始有终,师生个个训练有素,并承担师生一定的经费补助,保证支教工作的持续性、连贯性和有效性。
      3.省级教研部门负责实验工作的课题研究、评估和总结。精心研究,科学设计,成立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从2014年5月起进行课题设计工作,组织有关高校、市县教研机构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课程改革重大课题研究和调研,将课题研究列入实验工作计划,与实验工作同安排、同布署,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和指导作用,以边研究边推进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归纳规律,完成优秀教学成果和课题研究成果。并于2014年9月底前完成前期调研报告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4.各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验工作的监督实施。协调做好实验县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实验县艺术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工作,责成市教研室协同省教科所做好实验课题研究、质量提升等工作,并定期对实验县各项实验工作的开展进行督导检查。
      5.各实验县负责实验工作的具体组织和保障工作。要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主动联系结对高等院校,制定实验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各项实验工作顺利实施。做好帮扶农村中小学校的组织动员工作,积极配合实验工作的开展。并协调当地财政为支教师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生活条件,为实验工作提供应有的条件和保障。保证支教师生人身安全。发挥能动性多渠道解决艺术师资短缺等问题。各实验县根据实验工作开展情况,于2014年10月底前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6.各支教师生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把支教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个人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因地制宜,认真施教,按照试点内容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努力提升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水平。在人员轮换时,做好衔接配合工作。
      第三阶段:成效评估,研讨总结(20156201610月)。
      各实验县要在实验工作结束后对当地的工作情况作出评估,形成总结于2016年8月底前分别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将在各地评估总结的基础上,于2016年10月前形成我省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报告上报教育部。

      附件1
省市项目负责人名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李  鸣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029-88668889
韩  烨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
029-88668890
张  亮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029-88668891
王  霞
省教科所教研员
13609286119
葛金赏
西安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调研员
13891888036
卢  梓
西安市教科所调研员
13359222831
尚  雷
西安市周至县教育局副局长
13519156228
党根祥
渭南市教育局基教科
18628519633
聂卫国
渭南市教科所办公室主任
15129333518
王少贤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副局长
13369160889
冯  冀
延安市教育局基教科
15929570327
郝炳宏
延安市教研室副主任
13891168293
薛景琪
延安市志丹县教育局副局长
13150099368
肖建顺
汉中市教育局基教科
15399169860
赵红霞
汉中市教研室教研员
18091619696
王  华
汉中市洋县教育局副局长
18091650369
赵  锋
商洛市教育局基教科
18991560029
侯县莉
商洛市教研室教研员
13991460202
杨海涛
商洛市洛南县教体局副局长
13992422688
 
      附件2:
高等院校与实验县对口帮扶联络名单
试点县
联系人
电话
高等学校
联系人
电话
周至县
李亦言
县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15829319933
西安文理学院
程长宁
艺术学院教研主任
13319206902
临渭区
闫文斌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15991933718
渭南师范学院
梁  晶
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
13992369249
陕西师范大学
张春仁
音乐学院院长
18192659688
冯民生
美术学院院长
13679250903
志丹县
王文彪
县教研室主任
13772889959
延安大学
刘常喜
艺术学院院长
13509113086
洋  县
高居信
县教体局教育科副科长
13571694896
陕西理工学院
马  斌
艺术学院副院长
13571609299
西安音乐学院
李  强
音乐教育系副书记
13992897149
洛南县
张引劳
县教体局体艺股股长
13991499790
商洛学院
赵  超
音乐系主任
1399141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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