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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3  浏览次数:18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省大学生足球运动的发展,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足球协会、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财经学院承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协办的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定于11月17日至12月17日在西安财经学院举行,现将《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积极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雷 鸣
      联系电话:029—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竞赛规程
 
      一、联赛名称: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
      二、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足球协会、陕西省教育厅。
      三、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财经学院。
      四、协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
      五、冠名赞助商:厦门特步投资有限公司。
      六、推广单位:广东优势传媒有限公司。
      七、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4年11月17日至12月17日。
      (二)竞赛地点:西安财经学院。
      八、参赛单位
      (一)陕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参赛单位均以所在院校为球队名称,球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同属该所院校的在籍在校在读的学生。
      九、比赛分组
      (一)校园组:陕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籍、在校、在读的学生。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艺术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和普通院校体育专业学生、专业体育俱乐部会员均不得参加本组比赛。
      (二)超级组:陕西省全日制体育院校、各高等学校体育院系、足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的在籍、在校、在读的学生。
      十、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注册备案)的在校在读大学生。
      (二)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为18至28周岁,即(1985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且入大学时(专科或本科)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四)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五)大学生运动员赛前须办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凡未办理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1.填写注册信息表(www.sxxsty.com“政策法规”一栏中下载填写),2.全队集体照(带有号码比赛服装),3.电子一寸免冠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邮件须注明比赛名称及学校全称,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应向赛会检录处交验运动员注册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六)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均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若以学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者须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方可参赛。
      (七)参加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艺术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和普通院校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十一、竞赛办法
      (一)校园组:比赛分两阶段进行。
      1.小组循环赛(第一阶段):
      (1)如报名队数少于20队(含20队)。
      经抽签将参赛队分为A、B 、C、D四个小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每个小组内各队的名次。上届联赛前四名作为种子队依次落到四个小组一号位,其余球队经抽签分别落位。
计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报名队数大于20队小于24队。
      经抽签将参赛队分为A、B 、C、D、E、F六个小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每个小组内各队的名次。上届联赛前四名作为种子队依次落到A、B 、C、D四个小组一号位,上届联赛并列第五的四支球队经抽签先决定E、F组一号位,剩余球队再经抽签依次落位。
      计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报名队数大于24队(含24队)。
      经抽签将参赛队分为A、B 、C、D、E、F、G、H八个小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每个小组内各队的名次。上届联赛前四名作为种子队依次落到A、B 、C、D四个小组一号位,上届联赛并列第五的四支球队经抽签决定E、F、G、H组一号位,剩余球队再经抽签依次落位。
      计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交叉淘汰赛(第二阶段):
      (1)如报名队数少于20队(含20队)。
      各小组前两名出线,根据A1—D2、B1—C2、C1—B2、D1—A2进行交叉淘汰赛,获胜的4支代表队按(A1—D2)胜队—(B1—C2)胜队、(C1—B2)胜队—(D1—A2)胜队原则决出第一名至第四名,如打成平局,不进入加时赛,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未出线球队均并列第五名。
      (2)如报名队数大于20队小于24队。
      为增加各队之间的交流,参加第二阶段队数增加至16队。选拔方法及竞赛办法如下:
      各小组前两名及成绩最好的4支第三名队出线。
      第一阶段第三名依下列方法排列名次:
      第一阶段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第一阶段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第一阶段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第一阶段全部比赛中红牌少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第一阶段全部比赛中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如仍不能排定名次,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竞赛办法
      a.六个小组第一名抽签落入1、3、5、7、9、11、13、15八个位置的其中六个位置,六个小组第二名取其最好成绩(选拔办法同上)的前两支队伍抽签落入前八个位中剩余的两个位置。其余队伍抽签落入2、4、6、8、10、12、14、16八个位置。
      b.如打成平局,不进入加时赛,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1/4决赛负队不再进行附加赛均并列第五名。
      (3)如报名队数大于24队(含24队)。
      各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第一名至第四名,如打成平局,不进入加时赛,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1/4决赛负队不再进行附加赛均并列第五名。
      (二)超级组:如报名队数少于6队(含6队),设种子队一名(上届联赛第一名作为种子队落到一号位),按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计分方法与校园组第一阶段相同;如报名队数多于6队进行,根据实际报名队数,分2组循环比赛(第一阶段),设种子队两名(上届联赛前两名作为种子队依次落到两个小组的一号位),每组前2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赛(第二阶段),计分方法与校园组相同。未出线球队均并列第5名。
(三)小组循环赛中,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本阶段全部比赛中红牌少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本阶段全部比赛中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不能排定名次,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十二、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四)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7名,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五)参加第一至第二阶段比赛的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
      (六)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八)本届联赛赞助商将从第一阶段开始提供相关比赛装备。各阶段比赛中,各队必须身着由冠名赞助商提供的比赛装备,具体办法遵照《商务规定》执行。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校园组上场队员球鞋必须为帆布面橡胶底;超级组上场队员必须穿专用胶钉足球鞋。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三、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队均以该队所在大学为参赛队名称。该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属同一所院校的在籍、在校、在读大学生。每支参赛球队准备联赛报名单一份(见附件),包括运动员25人(到赛区20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此份名单联赛期间不得更改。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17:00。
      (三)各参赛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把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发送到电子邮箱:tyjxb@mail.xaufe.edu(西安财经学院体育部邮箱)。
      联系人:郭志勇  029—81556405
      (四)省大学生注册信息电子打包文件(含注册表及照片)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请核准相关信息,一经发送不得修改。
      联系人:雷鸣  18091193399
      (五)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加盖校体育公章及校医院公章);
      2.首次注册及需补充办理注册的运动员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份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及教务处公章);
      3.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及已注册运动员注册卡复印件;
      4.全队所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5.全队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证明(附人员名单)。
      材料不全或逾期办理者,不得参加比赛。
      请将5件材料打包并在信封上标明“2014大学生足球赛”及学校简称字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2号,邮编:710100,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室联系人:郭志勇,联系电话:029—81556405
      (六)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11月10日(星期一)15:00在西安财经学院体育部会议室召开。
      十四、奖励办法
      (一)为获得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校园组、超级组前3名的球队颁发奖杯,并给每一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及证书。
      (二)为获得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校园组、超级组第4名和并列第5名的球队颁发证书。
      (三)设立“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及“最佳裁判员”奖;对获得各奖项的运动员、教练员及裁判员,颁发证书。
      (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总队数的20%,颁发奖牌。
      (五)学生个人获奖证书均有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盖章颁发。
      (六)教师个人获奖进行统计汇总,待年底统一公布。
      十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除扣保证金外,通报全省院校,停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比赛的资格,并取消年底该单位“阳光体育”评估成绩。
      举报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十六、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员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会商陕西省足球协会选派。
      十七、经费
      (一)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二)每队交报名费1500元。
      (三)为了加强对联赛的管理工作,确保本联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比赛的各队,在报到时须交纳“纪律保证金5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纪律保证金”将于赛后如数退还。
      (四)报名费、纪律保证金(现金)于11月10日召开联席会议时缴纳,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赛。
      十八、其它事宜
      (一)各队在参加各阶段的比赛前必须为本队所有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报名运动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出具报名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2.doc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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