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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检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1  浏览次数:226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对教育部认定的我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9月初至11月底,具体赴各地检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检查范围
      教育部认定的我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
      三、检查方式
      本次我省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学校和试点县(区)自查:9月20日前,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对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1)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试点县(区)对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基本要求(试行)(见教体艺厅〔2018〕3号)》进行自查并形成报告经所在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2.市(县、区)级检查:9月30日前,各市(区)要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体系开展本区域内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指标为:组织领导、条件保障、教育教学、训练与竞赛等。
      3.省级抽查:10月起,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区(县)的检查结果以及各特色学校、试点县(区)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对于达不到特色学校、试点县(区)标准,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试点县(区)将报教育部予以取缔命名。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及时开展本地区检查工作,梳理总结本地校园足球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查,不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2.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廉洁自律,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3.请各市(区)教育局于10月8日(星期一)前将形成的检查报告、试点县(区)自查报告、《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自查汇总表》(见附件2)和检查联络员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系人:李梁   荣钰萍
      电话:029—85227271(兼传真)
      邮箱:sxtwyc@126.com

      附件:
      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
      2.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自查汇总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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