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教育厅文件 » 正文

关于举办2017陕西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250
 

陕教体办〔2017〕43号
 

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暨陕西省第三届全民

健身操舞大赛学生组比赛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体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厅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2017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安排》(陕教体办〔2016〕64号)要求,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省体操协会承办,西安中学协办的陕西省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暨陕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学生组比赛将于2017年12月8日至10日在西安中学举行,现将《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暨陕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学生组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  梁    程  磊

电  话:029—85227271    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

 

    (全文公开)

 

 

 

 

 

 

 

 

 

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

啦啦操锦标赛暨陕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学生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体操协会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西安中学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 间:2017年12月8日—10日

地 点:西安中学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代表队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参赛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且为在校、在籍、在读的学生。

(二)小学组:13岁以下(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3年级一组、4—6年级一组)。

初中组:16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高中组(含中职):19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以下情况不允许参赛。

凡以各种名义挂靠在学校的学生或已经在青年队以及职业队试训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七、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技健美操。

1.小学组: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竞技健美2014—2016运动员技术等级预备组规定动作》

(1)单人操(不分性别)

(2)混合双人操

(3)三人操(性别不限)

(4)五人操(性别不限)

2.初中组: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竞技健美操2014—2016运动员技术等级国际年龄一组规定动作》;自选套路《竞技健美操2014—2016国际年龄一组自选动作》(规定与自选套路任选,同组计算成绩)。

(1)三人操(性别不限)

(2)五人操(性别不限)

3.高中组:按照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竞技健美操2014—2016运动员技术等级国际年龄二组规定动作》;自选套路《竞技健美操2014—2016运动员技术等级国际年龄二组自选动作》(规定与自选套路任选,同组计算成绩)。

(1)混合双人操

(2)三人操(性别不限)

(3)五人操(性别不限)

(二)健身健美操。

按照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12年版全国全民健身操等级推广规定套路》、2017《全国校园踏板操推广套路》、以及国际体联《2017—2020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中有氧舞蹈自选成套要求创编,进行比赛。

1.有氧徒手操:(参赛人数8-12人,性别不限)

(1)小学组:全民健身操有氧舞蹈徒手规定1级套路(2012年版)

(2)高中组:全民健身操有氧舞蹈徒手规定6级套路(2012年版)

2.有氧轻器械健身健美操:(参赛人数8-12人;性别不限)

(1)小学组:全民健身操有氧轻器械规定1级套路(2012年版)

(2)高中组:全国校园踏板操推广套路(2017版)

3.有氧舞蹈自编成套:(参赛人数8人,小学、高中组参加,性别不限)。

按照国际体联《2017—2020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创编的有氧舞蹈自选套路。

(三)啦啦操:(参赛项目不限,不允许重复报名;参赛人数小学、高中组8—24人;初中组8-16人,男女不限)

啦啦操竞赛项目

1.啦啦操规定套路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4年版《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二套》、2011年版《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一套》。

(1)小学组项目

舞蹈啦啦操:花球啦啦操、街舞啦啦操。

《全国啦啦操小学组规定套路第二套》(2014年版)

(2)高中组项目

舞蹈啦啦操:花球啦啦操、街舞啦啦操。

《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一套》(2011年版)

2.啦啦操自选套路(小学、初中、高中组)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2017--2020年新周期啦啦操竞赛规则》进行分组比赛。

(1)舞蹈啦啦操:花球啦啦操、街舞啦啦操

(2)技巧啦啦操:集体技巧啦啦操

(初中组只能参加一项)

(四)艺术体操。

按照陕西省体操协会编制《陕西省艺术体操规定套路》及国际体操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审定《2017—2020艺术体操评分规则》进行分组分项比赛。

1.小学组项目

(1)集体项目

一级徒手操4-8人(1—3年级)

三级徒手操4-8人(4—6年级)

(2)个人项目

一级徒手操(1—3年级)

一级球操(1—3年级)

二级带操(4—6年级)

三级徒手操(4—6年级)

八、竞赛办法

(一)竞技健美操。

1.规定套路中的难度动作无法完成,可降低难度动作,但不可更改难度动作的根命名。

2.自选动作比赛采用《FIG 2013-2016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评分规则》执行,严格按照对各个国际年龄组的难度要求执行。

3.竞技健美操自选套路需自备成套音乐,成套时间初中组时间1分15秒±5秒,高中组成套时间1分30秒±5秒。

(二)健身健美操。

1.规定成套动作中开始和结束造型动作可改变,但轻器械不可出现任何抛接动作或者抛出比赛场地外,除开场和结束造型外,成套中队形变换不得少于6次(相同或相似队形视为一次变换)。

2.有氧舞蹈自选套路需自备成套音乐,成套时间1分20秒±5秒。

3.健身健美操(有氧轻器械)比赛道具规格为:

(1)小学组轻器械手持公仔大小规格:中号(高约35cm);

(2)初、高中组轻器械踏板规格:长度90CM、宽34-35CM、高约15CM。

4.有氧舞蹈自选套路采用《FIG 2017-2020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评分规则》,成套动作时间1分20秒±5秒。

5.健身健美操比赛场地为12×12平方米,有氧舞蹈为10×10平方米。

6.竞技健美操严格执行规则中对服装的要求;健身健美操比赛服装一件式或分体式均可,须方便运动;不得佩带任何首饰,化妆以淡妆为宜(不可在面部及皮肤上出现彩绘及亮片),体现健康、自然、活力。

(三)啦啦操。

1.小学组:成套动作中开始2×8拍和结束造型动作可改变,成套中队形变换不得少于4次(相同或相似队形视为一次变换)。

2.初中组:成套动作中开始2×8拍和结束造型动作可改变,成套中队形变换不得少于5次(相同或相似队形视为一次变换)。

3.高中组:规定成套动作中开始2×8拍和结束造型动作可改变,成套中队形变换不得少于5次(相同或相似队形视为一次变换)。

4.各组别规定套路比赛使用《全国啦啦操规定套路》第一套及第二套规定音乐。自选套路比赛需自备音乐(自选成套音乐时间不超过2分30秒)。

5.啦啦操比赛场地为14 × 14平方米。

6.啦啦操比赛均进行各单项分组预赛,按成绩取前8名进行决赛,如参赛人数不足8队,则进行一场预决赛制。

(四)艺术体操。

1. 每个运动员的个人项目比赛都必须按照对应的年级组别参加比赛,除了在集体项目中,因参赛人数等客观原因,才可参加大于自己年级组别的比赛,但在报名表中必须注明。

2. 集体徒手操规定成套动作中,开始2×8拍和结束2×8动作可自行创编动作;成套中各类基本步伐动作可改变手臂动作及节奏;队形变换不得少于5次;可创编一次协作动作或托举动作。

3.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正式体操服、艺术体操鞋进行比赛,体操服外有裙无裙均可,但裙子必须是与体操服一体,不可分开,体操服内可穿肤色裤袜,裤袜上可以有不影响运动员动作发挥的装饰物,但不能是有安全隐患的尖锐装饰物(如服装不符合要求,将在运动员比赛成绩得分中由裁判长统一扣除)。

4.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规定规格器械进行比赛,(球:直径15厘米及以上;带:4米及以上)本次比赛大会将设置器械检查裁判组,如器械不符合要求将在运动员比赛成绩得分中由裁判长统一扣除。

九、运动员注册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请各参赛单位将参赛运动员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一寸免冠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十、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程 磊   路  聪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88587242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参赛运动员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初、高中)、户口本(小学)参赛。

(四)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时,需向“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书(领队签字)以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并缴纳申诉费500元,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退还,否则将不予退回。

(五)凡查出资格不符的参赛队,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

(一)各市(区)选派学校报名参赛,名额不限。各组各单项每学校均可报两组参赛(初中组除外,初中组参赛学校所有项目最多参赛运动员16人),参赛运动员兼项最多3项。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2月4日。

(三)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技术会议。

时间:2017年12月5日(星期二)14:30

地点:西安中学西一楼会议室

联席会议时间不另行通知,请各学校按时参加。

(四)竞赛部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程  磊  13572929080   路  聪13201705277

刘  卫 13720549172

(五)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须上报以下纸质资料:

1.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暨陕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学生组比赛报名表纸质打印版(加盖公章);

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

4.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复印件(含往返途中);

5.全队运动员须开据当地县或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送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人:程 磊(13572929080)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邮政编码:710061

(六)电子版报名。

各参赛代表队须于2017年12月4日17:30前将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暨陕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学生组比赛电子版报名表发至642694602@qq.com。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一寸免冠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及计分。

1. 团体总分

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分别设立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团体名次。

(1)健美操团体总分。

以每个参赛单位在2个竞技项目+1个健身健美操轻器械项目+自选有氧舞蹈,共4个项目中所获名次的得分为基础相加计算,各单项名次按9、7、6、5、4、3、2、1计分,总分多的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

(2)啦啦操团体总分。

以每个参赛单位在规定花球套路(小学、高中组一套)+规定街舞套路(初中组除外)+任一啦啦操自选套路(花球、街舞、技巧套路任一套路),共3个项目中所获名次的得分为基础相加计算,各单项名次按9、7、6、5、4、3、2、1计分,总分多的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

(3)艺术体操团体总分。

以每个参赛单位在1套集体项目+2套单人项目,共2个项目中所获最佳名次的计分为基础相加计算,各单项名次按9、7、6、5、4、3、2、1计分,总分多的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

备注:参赛项目不符合该基本条件的队伍不进行团体排名。

2. 各单项目比赛均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决赛成绩为最终比赛成绩,若成绩相等,名次将取决于决赛成绩完成分的高低,再相同,名次并列。

3. 若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队(人)时,则按实际参赛排名录取。

4. 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二)特别奖项。

1.团体:最佳团队组织奖3个(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

最佳表现奖3个(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

最具活力奖3个(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

最佳服装奖3个(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

最佳编排奖3个(小学、初中、高中各1个)

2.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实际参赛队20%比例评选。

3.个人奖:优秀裁判员15名、优秀教练员若干名(各单位获得冠军队伍的教练员)、明星运动员每队1名。

十三、裁判员与仲裁

(一)仲裁与裁判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和省体操协会选派,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学习并考核合格,方可具备执裁资格。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遵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比赛中健身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项目不接受申诉;竞技健美操只接受针对本队难度分的申诉要求,并需在赛后1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具体参赛项目、难度名称、组别及分值,并同时提交清晰的视频支撑材料)。申诉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至仲裁处,经仲裁组裁定,申诉成功则退还申诉费。

十四、经费

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等费用各参赛学校自理。

十五、其他

(一)抽签出现某一组或某一运动员连续上场比赛时,根据前后出场顺序,由仲裁委员会与相关代表队协商调至本项目合适位置。

(二)各参赛队请在比赛前3天,将比赛音乐发送至401317589@qq.com,标清单位名称、运动员姓名、参赛项目、出场顺序等信息,不接收CD和U盘。规定音乐由大会提供。

(三)各参赛代表队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六、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 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暨陕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学生组比赛的通知.pdf

  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暨陕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操舞大赛学生组比赛报名表.doc
 

扫一扫分享本页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法规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