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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浏览次数:32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活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6〕64号)要求,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省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专业委员会、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承办的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定于2017年12月27—28日在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举行,现将《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报名、参赛等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 梁   边 蓉

电  话:029—85254834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专业委员会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 27日、28日在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体育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

陕西省内全日制在校在籍的普通中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

五、比赛分组

初中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高中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学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学。参赛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且为在校、在籍、在读的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三)参加高中组的运动员应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参加初中组的运动员应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代表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

(六)以下情况不允许参赛。

1. 在籍初中生(包括应届初三学生)、往届高中生不得参加高中组比赛;在籍高中生、往届初中生不得参加初中组比赛。

2. 凡是曾经或已经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3. 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业学校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本届比赛。

七、运动员注册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请各参赛单位将参赛运动员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2939295779@qq.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必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参赛办法及报名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校每组别限报1个代表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医1人,运动员最多8人。

(二)报名截止日期:12月18日(星期一)。

(三)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报名表原件(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见附件1)。

2.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

4.全队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证明。

5.全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单。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送到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逾期不予受理。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联系人:郭 创  (13571546192)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政编码:710061

(四)电子版报名。

各参赛代表队须于在2017年12月18日17:30前将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发至邮箱:2939295779@qq.com。

(五)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技术会议

时间: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14:00

     地点: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会议室

九、竞赛办法    

1. 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

2. 团体赛采用3场2胜制,每场比赛采用3局2胜制,先胜2场为胜方,每局比分根据报名情况,在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技术会议时确定。

3. 出场顺序为单、双、单。

4. 团体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5. 比赛不设种子队,分组由赛前领队会议抽签决定。

6. 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2017年版)。

7. 各参赛队应在开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馆,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者以弃权论处。

8. 出场名单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编排记录组,逾期不交者按弃权论处;名单填写正确,字迹工整,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十、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前三名。对获得比赛前三名的代表队,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颁发奖杯和证书;各组别设 “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 “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3名;“优秀裁判员”按照报名人数的20%名额评选。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一周在学生体育协会网站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http://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

联系人:边 蓉

办公电话:029—85254834

(二)“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成立“纪律监督委员会”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请各市(区)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凡对“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凡查出资格不符的参赛队,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其它规定

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力度,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参加本次比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比赛期间,“纪律监督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赛事组委会另行通知。

 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的通知.pdf
 
2017年陕西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比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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