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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1  浏览次数:21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为落实《陕西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陕教体〔2013〕26号)提出的“实施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要求,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体育教师骨干团队和树立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典型,构建示范性体育课堂教学资源库和体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平台,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精品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根据《陕西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省中小学体育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将在三年内分三批共评选100所陕西省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100个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体育教研组,100名陕西省中小学体育教学名师,100节陕西省中小学体育精品课。2014年(第一批),我省将评选陕西省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30所;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体育教研组30个,陕西省中小学体育教学名师30名;陕西省中小学体育精品课30节(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以及从事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的教师、教研员。
      三、评选条件(见附件2)
      四、评选要求
      (一)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精品课评选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式进行。坚持面向基层学校、面向农村、面向一线教师。
      (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四)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精炼,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内,证明材料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评选程序
      请各市教育局、省直单位依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在本市县区和学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分别填写各评选项推荐表(见附件3)连同教学和活动光盘,于2014年11月20日前一式2份报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师范研究室(联系人:同军咸,联系电话:029-85370523,电子邮箱:sxsjkssfs@163.com),同时上报电子文稿。有关表格可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nedu.gov.cn/下载。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教研组,将分别授予“陕西省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体育教研组”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教学名师和精品课作者,授予“陕西省中小学体育教学名师”、“ 陕西省中小学体育精品课”荣誉。
      联系人:李梁      联系电话:029-8866889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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