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对策的研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浏览次数:87


作者:西京学院郄小英  康建

摘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深入探讨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实际情况,完善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对策,旨在加强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的法律知识,强化其法律维权意识,保障农村体育教师相关权益,促进农村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职业归属感,为陕西农村学校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研究目的

     本文在分析当前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对策,旨在确保农村体育教师获得相应的权益保障,从而促进农村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舆论环境,为陕西农村学校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 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

3结果与分析

3.1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现状

3.1.1 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的工资报酬情况

3.1.2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教育教学权

3.1.3 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工作环境

3.1.4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尊重权

3.1.5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继续教育权

3.2 影响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因素的分析

3.2.1农村体育教师自身权利意识淡薄

3.2.2 体育教师权益表达渠道不畅

3.2.3 学校不重视体育教师归属感的提升

3.2.4 部分公众对体育教师存在偏见

3.3 完善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的对策

3.3.1 加强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

3.3.2 构建农村初中体育教师利益表达制度

3.3.3建立学校内部教师维护保障体制,完善教师评价体系

3.3.4发挥学校工会维权作用,成立“教师维权联盟”

4 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4.1.1陕西农村体育教师的工资报酬、教育教学权、参与学校行政决定、继续教育等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4.1.2陕西农村体育教师维权意识薄弱,学科地位以及应有的职业特殊权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4.1.3农村学校工会组织机构尚不完善,导致体育教师权益未能完全实现。

4.1.4体育教师维权表达途径不畅通,表面上设立了许多有关教师权益表达的途径,但这些途径形同虚设,并没有起到维护体育教师合法权益的作用。

4.2建议

4.2.1 增强农村体育教师权利意识,是夯实农村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工作的基础。

4.2.2搭建体育教师利益表达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多元化利益表达机制,为广大农村体育教师维护其合理权益提供平台。

4.2.3农村学校内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体育教师维护与保障机制,完善体育教师职业评价体系,推行人性化管理。

4.2.4充分发挥学校工会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建立公益性的“体育教师维权联盟”,为体育教师提供精神、法律和专业上的帮助。

 

 

 

 

 

 

 

 

 

 

 

 

 

 

 

 

四、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

完善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对策的研究

郄小英  康建

(陕西 西安 西京学院)

摘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深入探讨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实际情况,完善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对策,旨在加强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的法律知识,强化其法律维权意识,保障农村体育教师相关权益,促进农村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职业归属感,为陕西农村学校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 农村    体育教师     权益保障     

1研究目的

    陕西省属于我国西北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陕西作为教育大省肩负着更多的教育使命。农村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体育教育面临着更多困难和挑战。2007年中共中央七号文件对农村学校特别强调: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有待改善,应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农村学生开展体育锻炼,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体育教师[1]。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中,指出要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待遇;改革激励机制;到2017年,不断促使优秀教师来到农村学校,扩充来源渠道,使农村学校培养人才的水平得到提升,在教师各方面待遇中相应得以保障,必须要形成在农村学校“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好形势[2]。体育教师是学校体育的实施者和引导者,是学校体育教育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农村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直接关系着农村学校体育教育的发展。在分析当前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对策,旨在确保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相应的权益,从而促进农村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新性,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舆论环境,为陕西农村学校体育教育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以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现状为研究对象。

2.2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分别选取陕西省榆林、延安、宝鸡、渭南、商洛、等地方农村初级中学,面向初中体育教师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78份,问卷的有效率为95.6%。

3结果与分析

3.1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现状

3.1.1 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的工资报酬情况

    工资报酬是保障农村体育教师生活水平高低的基础,在陕西农村的许多学校,体育教师想要得到和享受与其他科目教师相应的待遇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据调查统计发现农村体育教师的工资报酬跟当地经济水平有直接的关系,如榆林、延安等地农村体育教师工资偏高,商洛农村体育教师工资偏低。工资状况其中还与学科、职称和绩效有一定关系。此外,同城市体育教师相比,农村体育教师在课外训练、服装费、高温补贴费等方面基本从未有过,导致工资报酬的差距越来越大。

 3.1.2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教育教学权

    受到当前“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根据调查统计发现很多农村学校为了提高学生升学率,体育教学的位置被挤占的现象普遍存在,体育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同时,农村体育教师工作时间长、强度大、任务重且名目繁多。农村体育教师除要完成学校正常的体育教学外,还要组织早操、课间操、以及学校运动训练队;甚至农村体育教师还得负责学校安保工作以及其它体力劳动。农村学校对体育学科不重视的现状,直接导致农村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低,对所从事的的职业充满疲惫感。

3.1.3 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工作环境

   据调查发现在陕西省相较于同类岗位的教师,农村体育教师的工作环境表现为场地设施、器材匮乏。大部分农村初级中学都设立了操场或者运动场,但操场仅仅是一块空地,没有合理规划基本的跑道、篮球场、足球场等。加之体育经费缺乏或不到位,体育设施器材短缺、老化等硬件设施严重缺乏的现象,不仅无法有效保障正常的体育教学需要,也严重挫伤体育教师开展学校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3.1.4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尊重权

   在传统的教育体制当中,体育教师经常被忽视,很少参与学校管理与决策,严重缺乏与学校领导层之间的沟通,而学校体育活动开展的好坏,首要体现在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度。在体育学科边缘化日趋严重的情况下,许多农村学校领导更注重的是学生文化课成绩的提升,对体育根本谈不上关心和维护,再加之学生家长对体育教师也存在认识的误区,认为体育教师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在难以实现自我价值的环境中,势必会影响体育教师工作积极性,产生职业倦怠感。

3.1.5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继续教育权

    在教育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中,农村地区相对闭塞的教育信息资源与匮乏的硬件条件,决定了农村地区要完成素质教育转型所面临问题更多,特别是农村体育教师的提升与发展确实存在较大难度。陕西农村学校经济基础落后,体育教师为提升学历、晋升职称就得参加各种培训,在相对偏远的农村想要培训,就难上加难。由于经费缺乏,各级各类的考试、培训、学历教育等继续教育费用都得自己承担,进一步加重了农村体育教师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3.2 影响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因素的分析

3.2.1农村体育教师自身权利意识淡薄

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相比,体育教师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上都具有显著特点:一是在教育指导思想上,以提高学生的体质作为直接目标;二是在教学环境中,主要是户外运动教学为主;三是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中,以教师肢体示范为主。由于这些特点,导致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身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对已经发生或将有可能发生的侵权事件权利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他们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3.2.2 体育教师权益表达渠道不畅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整理与分析,发现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表达途径渠道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目前农村学校大多存在的现象:没有设立专门的教师权益表达组织和机构;或有些学校组织机构尚不健全;而有些学校组织机构是临时性的,导致体育教师权益表达无渠道。 另一方面,体育教师维权表达途径不畅通,农村学校领导为了体现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表面上设立了许多有关教师权益表达的途径,但这些途径形同虚设,并没有起到维护体育教师合法权益的作用。

3.2.3 学校不重视体育教师归属感的提升

    学校领导对体育的关注与重视程度是导致农村初中体育教育难以改善现状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许多学校只注重升学率,而忽视了体育教学的重要性;只注重体育成绩短期的提升,而忽视了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要性以及学生养成长期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农村体育教师是弱势群体,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关系到教师个人权利和自身发展的制度,如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培训进修以及评价考核等制度不科学、不完善,学校会优先把机会给语文、数学等科目的教师,这种不公平的环境,严重影响农村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阻碍农村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3.2.4 部分公众对体育教师存在偏见

     由于农村教育资源、信息相对缺乏,再加之“重文轻武”现象严重,农村地区的体育教师在经济、职位上的不重视,缺乏课堂的支撑、学生的认可、学校的重视,很容易造成职业怠倦的状态,导致农村体育教师缺乏自信心,缺乏对体育工作的真正热爱,工作积极性与教学质量低下,也严重影响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3.3 完善陕西省农村初中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的对策

3.3.1 加强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

积极响应国家在新时期做出的关于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决策的同时,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和学校层面应加大以下两方面的宣传,首先,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教育法》、《体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内容,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法律知识,强化其法律意识。其次,加大体育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营造体育文化氛围,扭转社会存在的“重文轻体”的错误思想倾向,是夯实农村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工作的基础。

3.3.2 构建农村初中体育教师利益表达制度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学校管理层一定要积极改变态度,必须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扩大教师权利范围,让体育教师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决策,提高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二是搭建教师利益表达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多元化利益表达机制,对体育教师的社会诉求与个人诉求都要及时进行合理的管理与安排,为广大农村体育教师维护其合理权益提供平台。

3.3.3建立学校内部教师维护保障体制,完善教师评价体系

    农村学校内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体育教师维护与保障机制,完善体育教师职业评价体系,推行人性化管理。除加强农村学校领导对体育教学的重视和关注度外,还要提高农村体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学科地位,更要提高农村体育教师的个人待遇。学校管理者通过完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体育教师的劳动成果被肯定,从而激发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了农村学校体育文化氛围,实现了农村学校体育教育的良性发展。

3.3.4发挥学校工会维权作用,成立“教师维权联盟”

    学校工会组织是联系教职员工与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的纽带与桥梁。既具有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作用,也具有监督学校法律法规以及从大局上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作用。建议农村学校规范“校务公开”程序,组织体育教师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强化工会组织的公信力,多关注体育教师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诉求。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建立公益性的“体育教师维权联盟”,使其成为一个提供基本法律援助的独立性维权组织,为体育教师提供精神、法律和专业上的帮助。同时利用微信等平台设立维权公众号、引入专家顾问,方便体育教师与法律专家之间的有效沟通,引导农村体育教师明白自身权益之所在,提高法律意识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从而更有力的维护自身的权利。

4 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4.1.1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的工资报酬、教育教学权、参与学校行政决定、继续教育等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4.1.2陕西农村初中体育教师维权意识薄弱,法律事务能力较差,学科地位以及应有的职业特殊权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4.1.3农村学校工会组织尚不完善,教师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的体制是临时性的,导致体育教师权益未能完全实现。

4.1.4体育教师维权表达途径不畅通,农村学校为了体现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表面上设立了许多有关教师权益表达的途径,但这些途径形同虚设,并没有起到维护体育教师合法权益的作用。

4.2建议

4.2.1 增强农村体育教师权利意识,不断提高体育教师的法律知识,且强化其法律意识,是夯实农村体育教师权益保障工作的基础。

4.2.2搭建体育教师利益表达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多元化利益表达机制,对体育教师的社会诉求与个人诉求都要及时进行合理的管理与安排,为广大农村体育教师维护其合理权益提供平台。

4.2.3农村学校内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体育教师维护与保障机制,完善体育教师职业评价体系,推行人本化管理。从而激发体育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农村学校体育文化氛围,实现农村学校体育教育的良性发展。

4.2.4充分发挥学校工会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建立公益性的“体育教师维权联盟”,使其成为一个提供基本法律援助的独立性维权组织,为体育教师提供精神、法律和专业上的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从而更有力的维护自身的权利。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建议[Z].中国学校体育,2007.

[2]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通知[J].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告,2015.

[3]吴四贵.城镇化进程中湖南农村体育教师生存现状及权益保障研究[D].湖南省湘潭市,湖南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16.  

[4]张永亮.北京市高等学校体育教师权益保障现状研究[D].北京,首都体育学院硕士论文,2016.

[5]陈樨.浅谈我国体育教师权益保障[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9. 3(1):100-102.

[6]冯爱玲,赵凤琴.论重构多元高效的高校教师权益保障机制[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0.(2):6-9.

[7]詹王镇,辛加平.论职业教育教师合法权益[J].宿州学院学报,2010.(3):99-102.

[8]李壮成.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业认同现状调查分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11(8):87-90.

[9]霍炎.关于体育教师职业倦怠感的研究[J].四川体育科学,2003,(2):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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