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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5  浏览次数:260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精神,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校足办决定举办陕西省校园足球夏令营系列活动,通过夏令营将选拔出2018年我省校园足球最佳阵容,并代表我省参加暑期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第三营区)活动。现将《2018陕西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印发你们,请各地按《规程》要求积极做好选拔、组队、参营工作。

联系人:张全成  薛勇刚

电话:029-85227271  88668892

附件: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

 

            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规程

一、活动名称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

二、主办单位

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承办单位

陕西省足球协会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举办时间

2018年6月7—8日,7日18:00前报到,8日遴选。

(二)举办地点

陕西省体育训练中心省足球协会足球训练场(雁塔区丈八东路303号)

、活动分组

(一)小学营:混合组、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二)初中营: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甲组、女子乙组。

(三)高中营:男子组、女子组。

、活动内容

(一)足球训练与竞赛。根据营区活动日程,各参营球员在教练员带领下进行足球训练,并混合编队进行交流比赛。

(二)运动员选拔。运动员选拔专家组结合训练及有关活动,对参加夏令营的运动员进行足球技能、体能、实战能力和素质评价,从中选拔出我省最佳阵容参加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第三营区)活动。

、参营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凡具有学籍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经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二)年龄限制。小学混合组: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间出生;小学甲组: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间出生;小学乙组: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间出生;初中甲组: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间出生;初中乙组:2003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间出生;高中组: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间出生。

、报名、报到

(一)报名

1.各地选派人数见附表1。

2.各地市详细填写并打印《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运动员报名表》(附表2)和《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教练员报名表》(附表3),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6月5日前报至陕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张全成;电话029-85227271;邮箱:sxtwyc@126.com)。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不得补报。

(二)报到

1.2018年6月7日18:00前在西安市水晶岛酒店(高新区沣惠南路38号)报到。  

2.各代表团按照承办单位报到通知按时报到,报到时向营区组委会提交所有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运动员学籍证明和身体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参营。

3.报到联系方式:李  博 18629300456  

苏彦超 18691989988

、赛风赛纪、安全管理

(一)各代表团要严格遵守夏令营的各项管理规定,树立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良好风气。对于违反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夏令营活动资格。

(二)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活动期间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教育工作,强化代表团成员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承办单位要做好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

、有关人员选派

夏令营专家组人员由省校足办选派。

、经费

(一)各代表团参营期间的食宿费由省校足办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各地自理。

(二)专家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本规程解释权归陕西省校足办,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名额分配表.docx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运动员报名表.docx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教练员报名表.docx
   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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