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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击剑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8  浏览次数:28
各市(区)教育局、体育局,韩城市文体局、神木县文体局、府谷县文体局、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号)和《陕西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陕教体〔2013〕26号)精神,大力开展我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推动我省中学生击剑运动普及和发展,提高竞技水平,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的陕西省中学生击剑锦标赛定于2015年7月4日至5日在西安文理学院举行,现将《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边  蓉  李  建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2015年5月21日
 
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文理学院。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5年7月4日至7月5日。
比赛地点:西安文理学院。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男子重剑、佩剑、花剑个人赛和团体赛,女子重剑、佩剑、花剑个人赛和团体赛。
(二)分组:甲组(高中组)、乙组(初中组)。
五、参赛条件
(一)以学校为单位参赛,每个参赛学校的队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全日制普通中学的学生。
(二)甲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各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本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读在训学生,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学校的学生或已在青年队以及职业队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省教育厅学生体育协会正式履行注册手续并领取《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医生或工作人员1人,每剑种凡有运动员参加,即可派1名教练员,每队每项限报运动员不超过5人(省中学生击剑运动训练基地学校和训练中心学校可各组一个代表队参赛)。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注册卡,以备大会验证,若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
(三)所有参赛队必须办理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参赛运动员健康体检表(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四)比赛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比赛资格,不得补报。
(五)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时,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书(领队签字)以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并缴纳申诉费500元,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否则将不予退回。
(六)为端正赛风赛纪,在参赛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违规、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单位的比赛成绩与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全省通报,并停止该单位参加下一届击剑锦标赛的资格。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
(二)个人赛采用循环赛和直接淘汰赛,第3、4名并列。
(三)团体赛采用直接淘汰赛,决出一至八名,第3、4名并列。
(四)个人赛每名运动员只能报一个项目参加比赛,不得兼项。
(五)团体比赛中一个剑种有两名运动员参赛者,可让同组别或低组别、同剑种或其他剑种运动员兼项参加团体赛;不允许高组别同剑种或其他剑种运动员兼项参加低组别团体赛。
(六)比赛所需服装、器材均自理。服装、器材必须符合《击剑竞赛规则》和中国击剑协会的规定。各种器材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参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团体、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对获得团体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单项比赛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
(二)只有8人(队)参赛的项目,按照报名人数(队数)减1的原则录取名次。
(三)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最佳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本届比赛所有获奖证书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颁发。
九、首次注册方法
凡是参加《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击剑锦标赛竞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履行注册手续并交纳年注册费,注册办法如下:(一)各参赛运动员要准确填写《陕西省中学生击剑锦标赛“首次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二)各参赛代表队须上报参赛运动员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加盖骑缝户口专用章的出生年月日证明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上述材料于2015年6月25日之前以邮递方式报至:陕西省学生体协。通讯地址:西安长安南路563号 邮电大学。
已注册的运动员应携带证件到省学生体育协会办理2015年有关手续。
十、报名日期、办法与报到日期
(一)报名日期及办法:
1.报名日期:2015年6月25日截止。
2.报名办法:请各参赛代表队认真填写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书面及电子版报至:陕西省学生体协李建收,邮政编码:710061,联系电话:029—85408759。电子邮箱:1563036860@qq.com。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日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以当地邮戳为准)。各参赛单位已经正式报名,不得更改。
(二)报到日期:
1.报到日期:运动队、裁判员请于2015年7月3日报到。
2.报到时运动员须交《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比赛监督、仲裁委员、裁判员的选派
比赛监督、仲裁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其他
(一)保证金:为了加强对参赛队的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如有违纪行为,将扣除保证金,未发生违规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二)为宣传参赛学校,活跃赛场气氛,各参赛学校须于报到时交一面校旗,颜色规格不限,赛后退还。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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