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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2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8  浏览次数:117
第22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全国总决赛相关单位:
      第22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以下简称联赛)自筹备复赛以来,相关高校和个人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主动请缨、深入学校体育工作一线,为复赛的成功举办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催人奋进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激励先进,鼓舞士气,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决定对为联赛复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在联赛复赛阶段工作表现优异的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表彰,以感谢他们勇于担当,在推动复学复课,稳步开展学校体育活动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第22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二、三级联赛全国总决赛各承办单位,参与联赛复赛工作的工作人员、裁判员及为联赛疫情防控方案作出突出贡献的防疫专家。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作风优良,群众观念强。
2.积极支持联赛复赛工作,对联赛复赛疫情防控、竞赛组织及活动承办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严格遵守联赛疫情防控方案、联赛竞赛规程及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联赛疫情防控方案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坚决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做好赛区疫情防控工作等。
三、评选办法
1.此次评选设突出贡献奖(单位)、突出贡献奖(个人)及先进工作者(工作人员、裁判员)。
2.突出贡献奖由联赛全国总决赛各承办单位自主推荐并结合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提名推荐。突出贡献奖(单位)评选原则上不超过5个,突出贡献奖(个人)评选不超过4人。
3.先进工作者由联赛各赛区组委会,各赛区裁判长与各赛区比赛监督分别推荐。工作人员由各赛区组委会推荐,每个赛区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裁判员由各赛区比赛监督与各赛区裁判长共同提名推荐,共评选裁判员总人数不超过15人。
4.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推荐申报表发送至:lch@fusc.org.cn。
5.为树立模范,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评选表彰活动的导向作用,鼓励基层学校体育工作者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此次个人奖项评选原则上以处级以下(含处级)人员为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与此次评选表彰活动。
四、表彰办法
在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对推荐单位及个人提出初评意见,报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审批,经中国学生体育网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对评选出的突出贡献单位颁发牌匾,对评选出的突出贡献个人及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同时向各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裁判员所属单位颁发感谢信。
以上,特此通知。
附件: 1.联赛突出贡献奖(单位)申报表       
 2.联赛突出贡献奖(个人)申报表       
 3.联赛先进工作者(工作人员)申报表         
4.联赛先进工作者(裁判员)申报表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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