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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339

陕学体〔2018〕36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8〕5号)要求,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工业大学承办的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将于2018年 12月24日至30日在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体育馆举行,现将《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石赛佳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8年11月20日

 

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工业大学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4—30日

地点: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竞赛组别

甲组:本科、专科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组。

乙组:高水平队院校及体育院系组。

六、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甲组。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未享受加、降分政策并拥有参赛院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研究生;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全日制在校学生(体育特长生除外)。

(二)乙组。

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体育类特长生及享受任何体育加、降分政策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及研究生;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研究生及高职、高专的体育类特长生。

(三)参赛运动员须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参赛运动员本科阶段限参加四届比赛,研究生阶段限参加两届比赛,以运动员第一次报名参赛(第N届)开始计算至第(N+5)届为止,不能参加第(N+6)届及以后的联赛。每名运动员可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

(五)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职业运动俱乐部会员的不得报名参赛。

凡2013年10月1日以后以学校名义参加全国排球比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制。

(六)运动员参赛年龄不得大于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13—2017》。

(二)甲、乙组分别编排比赛,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三)比赛分为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分组以上届比赛成绩为准进行蛇形排列,上届比赛无名次者,抽签决定分组位置;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最终名次。各组别的参赛队伍为6队或6队以下时,比赛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

(四)名次排列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计算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3.如两队C值相同,则计算Z值。

A (总得分数)/B(总失分数)=Z值

4.如Z值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

(五)各队应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号码必须明显,自由人服装应与本队比赛服装有明显区别。

八、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请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石赛佳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举报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查委员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在赛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且所代表队伍不得增补他人,在赛中及赛后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所代表队伍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各单位报名时须缴纳纪律保证金2000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和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申诉属实,申诉费原数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12名(全队不得超过16名)。

(二)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材料:

1.报名表(表中信息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并加盖院校体育部、院、系公章)。

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或校医院体检证明。

5.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单复印件(如学校集体投保则出具集体保险单据证明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寄到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人:石赛佳  电话:13720531957

6.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6日

(三)报到。

各参赛单位于2018年12月23日在西安工业大学体育馆报到。联系人:刘洁   电话:15002905792

(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时间: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14:30

地点:西安工业大学体育馆会议室。

联席技术会议同时举行抽签,请各队按时参加。

(五)参赛费、纪律保证金于技术联席会议时缴纳。

十一、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甲、乙、丙各组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队(含8队)的按实际参加队数减一录取;不足三队将取消该组别比赛或合并组别比赛。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各组别的20%名额评选; “优秀运动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推选,每单位推选2人;“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推选,各单位推选1人;“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

(三)所有获奖证书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二、费用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参赛费100元/人。

十三、仲裁、竞赛监督及裁判长选派

仲裁委员、竞赛监督、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由承办单位做好赛场应急预案,各参赛单位必须服从安排。

(二)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全程领队负责制。

(三)比赛因故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报名表.docx
  
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排球锦标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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