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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 暨“校长杯”比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153
 陕学体〔2017〕1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羽毛球竞技水平,根据《2017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安排》(陕教体办〔2016〕64号)要求,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师范大学承办的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将于2017年5月19日至21日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馆举行,现将《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报名、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程  磊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7年4月12日
 
 
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师范大学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 间:2017年5月19日至21日
地 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一)学生组: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校长杯”: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机关。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大学生混合团体赛;“校长杯”双打赛
(二)竞赛组别
1.大学生混合团体赛
(1)甲组:A类院校甲组学生。
(2)乙组:A类院校乙组;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3)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
2.“校长杯”双打赛
(1)甲组:各普通高等学校现任校领导(独立学院、高职高专、民办院校须为现任正职校领导),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副厅级以上领导。
(2)乙组:独立学院、高职高专、民办院校现任副职校级领导,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副处级以上干部。
(3)每对双打可搭档本校一名现职副处或副教授以上干部或教师,年龄须于1971年1月1日前出生。
(4)“校长杯”报名表上须注明参赛队员的现任职务。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学生混合团体赛
1.A类院校甲组:凡参加比赛的男、女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2.A类院校乙组: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
3.B类(高职高专)院校组: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年龄满18周岁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体育类特长生除外)。
4.C类(体育、师范类体育专业)院校: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类特长生。
5.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校)、高校本科预科班学生、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加入职业运动俱乐部会员的不得报名参赛。
6.参赛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必须是在校在读,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7.运动员学生组须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比赛,并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本科阶段限参加四届比赛,研究生阶段限参加两届比赛。
(二)“校长杯”双打赛
1.每对双打组合成员必须是在职在岗职工,其中至少一人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现任在职普通高等学校校级领导、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副处级以上干部,另一人打可搭档本校一名现职副处或副教授以上干部或教师,年龄须于1971年1月1日前出生。
2.以各普通高等学校、委厅机关为单位,双打赛组合男女不限。
(三)所有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
七、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办理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①电子版报名表,②电子二寸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项目及学校全称),一经发送,注册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应向赛会检录处交验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证件不全不予参加比赛。
八、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程 磊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各大学生组比赛单位报名时须缴纳纪律保证金2000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九、竞赛办法
(一)学生混合团体赛。
1.各组别比赛如参赛队伍不超过6队(含6队),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
2.各组别比赛如参赛队伍超过6队,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依据上届成绩设定种子队,根据报名队数分成若干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决出第二阶段的队伍;第二阶段通过抽签确定位置,比赛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名次。
3.各组别比赛如参赛队伍不足3队的项目,取消或合并该组别比赛。
4.比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
5.比赛出场顺序为:混双、男双、女双、男单、女单。
6.参赛运动员均不得兼项。
7.比赛中运动员未经大会医务人员诊断确认,因伤病不能继续比赛而放弃比赛的,判该队当场比赛0:3负,并取消其余下所有比赛。
(二)“校长杯”双打赛。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小组第一、二名(分四组)或第一名(分八组或十六组)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上下半区交叉(即A1-B2, A1-E2,A1-I2)淘汰赛及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名次。
2.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
3.校长组种子选手的设定依据上届比赛成绩。
(三)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中国羽协批准的国内正式比赛用球,品牌由承办单位选定。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学生混合团体赛甲、乙、丙组分别取前8名的队予以奖励,不足8队减1录取,各组按录取名次颁发奖牌、证书。
(二)学生组“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各组别的20%名额评选,颁发奖牌。
(三)学生组“优秀运动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进行推选,每单位推选2人,颁发获奖证书。
(四)“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颁发获奖证书。
(五)“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进行推选1名,并进行备案,待后由省学生体协统一公布。
(六)“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及团体赛个人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七)“校长杯”双打赛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
(一)电子版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5月8日(星期一)17:30前把电子版报名表和电子二寸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发至电子邮箱:sxxsty@163.com邮箱。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
联 系 人:程 磊
联系电话:13572929080
(二)纸质版报名:
各参赛队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派出信件时间为准)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学生体协,材料不全或逾期未缴材料的视作不参加比赛。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协收,邮编:710061
(1)陕西省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报名表原件(加盖学校及校医院公章)(附表1);
(2)首次报名的参赛运动员须提交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及校体育部公章;
(3)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已在校内办理当年个人意外保险的个人或集体,必须向大会出具证明)。
(三)报名规定:
1.大学生混合团体赛:
以院校为单位,按照不同组别可分别报1个队,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名。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校长杯”双打赛:
以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机关为单位,双打赛组成男女不限,参赛运动员名额不限,各单位每对组合之间不可兼项。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2名。
(四)报到:
1.各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5月18日报到领取秩序册。
联系人:郑传峰  张佳佳  
联系电话:029—85310156   029—85310154
2.各参赛队比赛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五)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学院多媒体报告厅(文津楼三段一层),同时举行抽签仪式,请按时参加。
(六)参加学生混合团体赛的单位按参赛运动员人数,每人交参赛费100元/人。参加“校长杯”双打赛的单位,运动员交参赛费200元/人。
(七)参赛费、纪律保证金于5月11日技术联席会议时缴纳。
十四、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五、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若比赛因天气原因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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