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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23  浏览次数:19
陕学体〔2015〕2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5〕3号)精神,为推动我省大学生足球运动的发展,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京学院承办的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定于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在西京学院举行,现将《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积极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朱鹏程
      联系电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10月21日
 
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陕西赛区)竞赛规程
一、联赛名称: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
二、主办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教育厅。
三、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京学院。
四、冠名赞助商:厦门特步投资有限公司。
五、推广单位:广东优势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六、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11月16至12月5日
(二)竞赛地点:西京学院
七、参赛单位:
(一)陕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参赛以学校为单位,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的在籍在校在读学生。
八、比赛分组:超级组、校园组、高职高专组。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正式录取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学生或研究生。
2.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为18至28周岁,即(1987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31日期间出生者),且入大学时(专科或本科)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均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含联赛期间增补运动员)。若以学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者须申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方可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5.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6.大学生运动员赛前须办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凡未办理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①填写注册信息表(www.sxxsty.com “政策法规”一栏中下载填写),②全队集体照(带有号码比赛服装),③电子一寸免冠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到(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件须注明比赛名称及学校全称,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应向赛会检录处交验运动员注册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二)参加超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按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运动员,以及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可参加超级组的比赛。
(三)参加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本科院校学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的比赛。
3.凡曾参加超级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四)参加高职高专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非独立院校、短期职业大学和成人高校不能参加)。高职高专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高职高专组的比赛。
3.凡曾参加超级组、校园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高职高专组比赛。
十、竞赛办法
(一)校园组、高职高专组:比赛分两阶段进行。
1.小组循环赛(第一阶段):
经抽签将参赛队分为A、B 、C、D四个小组,分别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每个小组内各队的名次。上届联赛前四名作为种子队依次落到四个小组一号位,其余球队经抽签分别落位。
计分办法: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交叉淘汰赛(第二阶段):
各小组前两名出线,根据A1—D2、B1—C2、C1—B2、D1—A2进行交叉淘汰赛,获胜的4支代表队按(A1—D2)胜队—(B1—C2)胜队、(C1—B2)胜队—(D1—A2)胜队原则,决出第一名至第四名,如打成平局,不进入加时赛,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胜队得两分,负队得一分。未出线球队均并列第五名。
(二)超级组:如报名队数少于6队(含6队),设种子队一名(上届联赛第一名作为种子队落到一号位),按单循环赛制进行比赛,计分方法与校园组第一阶段相同;如报名队数多于6队进行,根据实际报名队数,分2组循环比赛(第一阶段),设种子队两名(上届联赛前两名作为种子队依次落到两个小组的一号位),每组前2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赛(第二阶段),计分方法与校园组相同。未出线球队均并列第5名。
(三)小组循环赛中,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本阶段全部比赛中红牌少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本阶段全部比赛中黄牌少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不能排定名次,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十一、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四)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9名,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校园组可替换7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五)参加第一至第二阶段比赛的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
3.阶段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计自动清零。
(六)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八)本届联赛赞助商将从第一阶段开始提供相关比赛装备。各阶段比赛中,各队必须身着由冠名赞助商提供的比赛装备,具体办法遵照《商务规定》执行。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校园组上场队员球鞋必须为帆布面橡胶底;超级组上场队员必须穿专用胶钉足球鞋。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二、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队均以该队所在大学为参赛队名称。该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属同一所院校的在籍、在校、在读大学生。每支参赛球队准备联赛报名单一份(见附件),包括运动员25人(到赛区20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此份名单联赛期间不得更改。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1月6日。
(三)各参赛单位请于2015年11月6日18:00前把电子版报名表、运动员注册信息表及运动员电子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发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必须和原件一致,已经报名不得更换或补充运动员,逾期不予受理,违者后果自负)。
(四)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加盖校体育公章及校医院公章);
2.首次注册及需补充办理注册的运动员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份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及教务处公章);
3.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及已注册运动员注册卡复印件;
4.全队所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5.全队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证明(附人员名单)。
材料不全或逾期办理者,不得参加比赛。
请将5份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交到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 系 人:朱鹏程
联系电话:029—85408759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政编码:710061
(五)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11月13日(星期五)在西京学院招办一楼会议室召开。(西京学院北大门向前100米处招生办)
十三、奖励办法
(一)为获得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校园组、超级组前3名的球队颁发奖杯,并给每一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及证书。
(二)为获得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校园组、超级组第4名和并列第5名的球队颁发证书。
(三)设立“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及“最佳裁判员”奖;对获得各奖项的运动员、教练员及裁判员,颁发证书。
(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总队数的20%,颁发奖牌。
(五)学生个人获奖证书均有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盖章颁发。
(六)教师个人获奖进行统计汇总,待年底统一公布。
十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一周在学生体育协会网站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http://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2015—2016‘特步’大学生足球联赛(陕西赛区)”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五)比赛期间只受理举报材料,待赛会结束后统一处理(冒名顶替者除外)。凡是资格有问题的队伍,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六)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除扣保证金外,通报全省院校,停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比赛的资格。
举报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十五、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六、经费
(一)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二)每队交报名费1500元。
(三)为了加强对联赛的管理工作,确保本联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比赛的各队,在报到时须交纳“纪律保证金5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纪律保证金”将于赛后如数退还。
(四)报名费、纪律保证金(现金)于11月13日召开联席会议时缴纳,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赛。
十七、其它事宜
(一)各队在参加各阶段的比赛前必须为本队所有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报名运动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出具报名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联 系 人:朱鹏程    联系电话:029—85408759
 
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报名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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