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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围棋、象棋、国际象棋、五子棋锦标赛暨联赛排位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6  浏览次数:30
陕学体〔2015〕1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号)精神,深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省教育厅《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安排》(陕教体办〔2015〕3号),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工业大学承办,陕西棋院协办的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围
      棋、象棋、国际象棋、五子棋锦标赛暨联赛排位赛,将于2015年10月24-25日在西安工业大学举行。现将比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联系人:谈  娜
      电  话:15129089870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9月16日
 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围棋、象棋、国际象棋、五子棋锦标赛暨联赛排位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西安工业大学
三、协办单位
陕西棋院
四、参赛单位
陕西省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2015年10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
竞赛地点:西安工业大学金花校区(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95号)
六、比赛项目及组别
(一)个人及团体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五子棋。
(二)分组:以学校为单位,各项目采取男女混合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七、参赛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及高水平运动员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均可参加报名。
(二)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留学生、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校)、高校本科预科班学生,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及曾参加过全国青年锦标赛以上赛事的运动员及相关职业俱乐部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在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陕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凡未按要求办理运动员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运动员首次注册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中下载电子注册表并按要求填写上报,同时附一寸电子身份证近照(为JPG格式且照片名称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至276159061@qq.com(须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注明比赛简称及学校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办法
(一)参赛学校限报领队1人,教练1—4人,参赛人数不限。
(二)报名表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下载,填写完成后于2015年10月16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赛事报名邮箱:276159061@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邮件需注明参赛名称及学校全称,报名表必须和原件一致,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换及增补运动员)。
(三)各参赛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派出信件时间为准)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编:710061。材料不全或逾期未缴材料的视作不参加比赛。纸质材料用信封或文件袋打包,并注明比赛名称及学校简称。
(四)报名所需纸质材料。
1.报名表原件(校医院体检证明加盖公章、校体育部、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4.报名截止后不得变更参赛队员。
(五)报名费用:100元/人。
九、竞赛办法
(一)围棋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围棋竞赛规则》;象棋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中国象棋竞赛规则》;国际象棋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审定的《2007年国际象棋竞赛规则》;五子棋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管理中心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
(二)使用积分编排制,各组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轮次及比赛时间,具体以各项目补充规定为准。
(三)团体赛和个人赛同时进行。
(四)团体、个人获奖名次均不并列。
(五)各项目各组参赛人数不足5人的学校,不计算团体成绩,只计算个人成绩。
(六)各项目各组不足录取名次者,减一录取。
(七)各项目个人名次区分方法以补充规定为准。
十、成绩计算、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 团体赛
1.团体名次计算办法。
各项目依据男女混合编排最终成绩排名,各参赛学校取5人最好名次累加,数小者排前。如相加数相等,个人名次高者,其队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区分,抽签决定(具体以补充规定为准)。
2.录取名次。
    团体各项目奖励前6名,颁发奖牌。
 3.“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参赛院校总数的20%名额评选,颁发奖牌。
4.“优秀运动员”以院校为单位进行评选,获得团体前6名的学校各评选3名,颁发获奖证书。
5、“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团体前6名中进行推选,并进行备案,待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二)个人赛
各项目男子个人奖励前10名,女子个人奖励前3名。
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颁发。
十一、资格审查及处罚办法
(一)比赛设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凡对运动员资格、裁判裁决有异议者,需写正式书面材料,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不予退回。
(二)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通报全省院校。停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比赛的资格,取消该单位竞赛成绩。
(三)资格审查流程:
1.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 参赛运动员基本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 “运动员注册”一栏中)。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雷  鸣  18091193399    
黄  海  15102901707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十二、裁判及仲裁
仲裁委员会委员、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聘,裁判员由赛事承办方选聘。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十四、其它事宜
(一)领队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方所有。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朝勇(西安工业大学)  15991735008
刘春苗(报名)  029-85210993  13379039475  
 传  真:029—85211995
邮政编码:710061  
地  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西安邮电大学院内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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