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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民办教育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和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挂靠单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4  浏览次数:224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体育“四位一体”的要求,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实现青少年体育竞赛人群全覆盖,经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以下简称“中体协”)秘书处提议,并经中体协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同意,决定成立中体协民办教育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和中体协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将在中体协的统筹领导下,对民办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所涵盖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在籍在校在读的学生、教师开展学校体育竞赛普及、宣传、提高等工作。
    现向会员单位征选中体协民办教育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和中体协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挂靠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靠单位要求
1. 申报挂靠单位须为中体协会员单位,且为中等教育的民办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拥护并遵守中体协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中体协主办的各项赛事和活动;
2. 申报挂靠单位及其推荐的分支机构负责人须在民办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
3. 申报挂靠单位须具有组织竞赛、科研、培训等活动的经验、条件和能力;
4. 申报挂靠单位对分支机构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工作团队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
5. 申报挂靠单位和推荐的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工作中主动作为,能有效有力开展分支机构各项工作。

二、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
   主要包括申报挂靠单位基本情况介绍;本学校体育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担任分支机构挂靠单位的主要优势;组织或参与组织竞赛、科研、培训等活动的介绍;对分支机构日     常工作的具体支持措施;任期内的工作计划、设想和目标等内容。
2. 拟担任分支机构主席、秘书长人选简历(附件1)
   分支机构主席应由申报挂靠单位校级领导担任,分支机构秘书长应由中层以上分管或参与学校体育工作领导担任;申报挂靠单位推荐的分支机构主席和秘书长在任期内须为本单     位现 任在职在岗人员并经过主管人事部门同意。
3. 同意函
   申报挂靠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或省级学生体育协会的同意函。
4. 分支机构挂靠单位申报表(附件2)
5.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分支机构参与单位名单列表(附件3)。
   各分支机构应有不少于30个中体协会员单位同意参与成立该分支机构。

三、申报要求
1.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16:30前
2. 提交材料:电子版一份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到中体协。
3.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院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    
   邮编:100085
4. 电子邮箱:86949617@qq.com
5. 联系人及电话:李阳,010-66093818

四、工作流程
1. 发布征选通知
2. 审核申报材料
3. 专家评审
4. 中体协秘书处研究
5. 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
6. 公布审议决议
7. 召开成立大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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