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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中部分条款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次数:658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中部分条款的通知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以下简称“学运会”)将于2021年7月10日-17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综合性赛事组织工作,缩短决赛阶段赛程,压缩决赛阶段参赛规模,审慎、安全、有序的组织本届学运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资格

1.有关年龄要求。参加大学甲、乙组的运动员年龄调整为1992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间出生者。中学组运动员年龄调整为200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2.有关限制性赛事要求。限制性赛事为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举办为准。

二、预赛

未完成预赛的篮球(中学组)、排球(大、中学组)、乒乓球(大、中学组)、健美操(大、中学组)项目拟在2020年10月至12月期间举行。

三、报名

1.预赛(未完成项目):各参赛单位请于2020年9月1日前完成重新报名工作。

2.决赛:各参赛单位在开赛前90天重新进行报名,篮球(中学组)、排球(大、中学组)、乒乓球(大、中学组)、健美操(大、中学组)项目报名须与预赛时一致。

四、竞赛项目

1.羽毛球取消男子团体、女子团体设项,保留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共5项。

2.其余项目设项不做调整。

五、参加办法

1.未完成预赛的篮球(中学组)、排球(大、中学组)、健美操(大、中学组)项目,决赛阶段录取名额调整为录取预赛前7名进入决赛,东道主直接参加决赛阶段比赛,乒乓球(大、中学组)项目按照录取预赛前8名进入决赛,东道主需参加预赛。已完成预赛的足球(大、中学组)、篮球(大学组)项目,决赛阶段录取名额不做调整。

2.田径:调整为大学甲组可报运动员24人,大学乙组可报运动员14人,中学组可报运动员17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2/3。

3.游泳:调整为大学甲组可报运动员16人,大学乙组可报运动员10人,中学组可报运动员14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2/3。

4.武术:调整为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人;每名运动员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的比赛(含对练项目,不含集体项目)。

5.羽毛球:调整为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思思,联系电话:010-66093728、13810277998。

特此通知。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中部分条款的通知.pdf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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