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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1236
 陕学体〔2017〕30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大学生军事体育工作,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京学院承办的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定于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西京学院举行,现将《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 建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7年10月19日

 

 

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京学院

三、协办单位

    西安体育学院

四、参赛单位

陕西省各普通高等院校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地点:西京学院

六、竞赛项目、组别及日程

(一)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短距离赛、百米定向赛、积分赛。

2.集体项目:百米混合接力赛、团队赛。

(二)竞赛组别:

1.大学生组:按照学生入学招生、录取办法分为甲、乙、丙三组分别进行比赛(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甲组比赛),如丙组不足三队的则与甲组合并。

2.公开组:8周岁以上的定向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设成年组:18岁以上;青少年组:8-17岁;男、女分开录取,限参加短距离赛和积分赛。

(三)竞赛日程:

1.百米混合接力赛:2017年12月1日上午。

2.短距离赛:2017年12月1日下午。

3.百米定向赛:2017年12月2日上午。

    4.团队赛和积分赛:2017年12月2日下午。

七、参赛条件

(一)甲组(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高水平队及体育院系):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

(三)丙组(专科学校及高职院校):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年龄满17周岁(按1月1日界定)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除外)。

(四)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方可参加比赛。

(五)大学生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7至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

(六)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大学生组比赛。

(七)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大学生组比赛。专业俱乐部会员,不得参加大学生组比赛。

(八)公开组以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确定参赛身份(按1月1日界定)。

八、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请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和运动员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九、参赛办法

(一)报名规定。

1.陕西省各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各组别限报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同一院校符合不同组别规定的学生可分别各组一队),每单位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男、女运动员最多各报8名。公开组以个人身份参赛。

2.个人赛(短距离、百米定向赛、积分赛)每项每队男、女均限报2人,且不得兼报。百米混合接力每队限报1队(两男两女),团队赛男、女各限报1队(每队4人)。同时团队赛和积分赛不得兼项。

3.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调整和补充,集体项目可在赛前领队会上申请替换运动员,但该运动员须为注册并已报名参赛运动员;如有报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主办单位有权删去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及运动员。

4.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开具健康证明(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提交,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5.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提交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

1.本届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17:30,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和运动员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西京学院邮箱317007447@qq.com。同时也发送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进行注册。(表格提交后不得更改)。

电子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要求: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32mm×26mm;像素规格:358 像素(宽)×441 像素(高),分辨率 350dpi;颜色模式:24 位 RGB 真彩色。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李 建 (电话:18392421555)

西京学院:李 勇 (电话:13659280405)

          周 伟 (电话:18629282082)

2.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以下资料至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李建(收),邮编710061。邮件信封表面须注明学校名称,以当地发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包括:

(1)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及校医院公章);

(2)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首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办公章);

(4)校医院的体检证明(加盖校医院公章)。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

     联系人:李 建

     电 话:029—85408759

3.报名费:高校代表队各单位运动员参赛费100元/人;公开组:每人每项30元。

4.报到时间与报到地点:

(1)报到时间:2017年11月30日14:00—16:00(各单位须按时办理报到事宜,交报名费、押金、领取秩序册及有关竞赛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到地点:西京学院二号办公楼一层学术报告厅。

5.各代表队报名表自行打印,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学校盖章,报到时验交。

6.报到时还需交验健康证明(需有每名参赛者姓名)和保险单。

    7.参赛单位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8.各代表队赛前需缴纳指卡押金1000元,公开组每人押金100元。

9.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16:00。地点:西京学院二号办公楼一层学术报告厅。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5年版《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按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ISSOM2007绘制的标准定向地图。

(四)每场比赛运动员凭注册卡、第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号码布进行检录。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录取办法。

1.大学生组:各单项甲、乙、丙组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一录取,单项个人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2.公开组:公开组只录取个人成绩前8名,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一录取,颁发证书,证书由赛事组委会审核颁发。

(二)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团体成绩按甲、乙、丙组分别取男、女子团体前8名,不足8队的按实际参加队数减一录取,颁发奖牌。

计分办法: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分别按10、8、7、6、5、4、3、2计分,9—30名1分计入各单位总积分。集体项目前8名分别按20、16、14、12、10、8、6、4计入单位总积分,9—16名各2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积分。百米混合接力赛仅计入总团体成绩,积分赛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注:据定向比赛特殊性,承办院校代表队在比赛中取得的名次与其他各院校代表队并列计取,不满八队减一录取)

(三)奖励。

1.分别设高校甲组、高校乙组、高校丙组团体总分及各组别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奖。如遇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2.对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进行奖励(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余名次颁发奖牌)。

3.“体育道德风尚队”共评选各组参赛队数的30%,颁发奖牌。

4.设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和优秀裁判员奖,不超过总人数的30%,颁发证书。

十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参加比赛所有运动员信息于比赛前一周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公示。

3.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李 建 程 磊

电    话:029—85408759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并必须随身携带。若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扣除该单位所缴押金,并通报全省院校。停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竞赛成绩。

十三、器材

(一)竞赛使用设备由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提供。

(二)竞赛用指北针自备。

十四、安全管理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并在报到时出示健康证明。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业务,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十五、其他事宜

(一)若比赛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二)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终点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若比赛限制时间之后有运动员未能完成比赛,将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统一返回。

十六、比赛相关事宜请详细阅读《比赛说明》。并请加入本次比赛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共号):“SXdingxiang”,以及时了解有关赛事资讯。

十七、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1.   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的通知.pdf
          2.  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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