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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游泳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浏览次数:130
陕学体〔2017〕19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游泳运动竞技水平,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6〕64号),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工程大学承办的“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将于2017年6月24日至25日在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游泳池举行,现将《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报名、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雷鸣  程磊
      电  话:029—85408759
      附件:1.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游泳锦标赛报名表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7年5月22日
 
 
 
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工程大学
三、竞赛日期
    2017年6月24日至25日
四、竞赛地点
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游泳池
五、参加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竞赛项目(20项)
1.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限女子)、1500米(限男子);
2.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3.仰  泳:50米、100米、200米;
4.蝶  泳:50米、100米、200米;
5.个人混合泳:200米、400米;
6.自由泳接力:4×100米、4×200米;
7.混合泳接力:4×100米。
七、竞赛分组
按照参赛条件分为甲、乙、丙三组分别进行比赛,各组、各团体接力赛项目间不得混合编组参加比赛(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混编、混组参加甲组比赛)。各单位可按组别进行报名。
八、参赛条件
(一)甲组: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在校本、专科及研究生,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进行专业组注册的运动员。 
(二)乙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类特长生。体育学院(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他院校的体育学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
1.乙A组: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专业组注册过的运动员,但在2015年2月1日之后未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举办的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包括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
2.乙B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在校本、专科及研究生(包括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及本科阶段加、降分录取,研究生保送或加、降分),且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现役运动员或2015年2月1日之后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举办的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
(三)丙组:经高考统一录取,达到录取分数线,年龄满17周岁(2000年1月1日前出生)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体育类特长生除外)。
(四)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校)、高校本科预科班学生、职业运动俱乐部会员的不得报名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必须是在校、在籍,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大学生组运动员比赛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进行赛前检录,之前已办理“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且在校在籍有效的可继续使用。自起不再新办理“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九、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一队,每各组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医生1名,男运动员8名,女运动员8名。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大类每项限报2人。
(三)各组报名人数不足3个单位或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组委会提前通知报名参赛单位,可更改参赛项目。
(四)电子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6月9日(星期五)17:30之前将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且注明比赛名称及学校名称)及全队照片(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压缩打包(*.RAR或*.ZIP格式)发至电子报名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名称及学校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雷鸣18091193399、程磊13572929080
(五)纸质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以下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送达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件须用信封打包,信封表面须注明学校名称及组别,以当地发出邮戳为准,逾期及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1.纸质版报名表原件(须加盖体育部、教务处及校医院公章);
2.未办理运动员注册卡运动员的学生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已办理运动员注册卡运动员的注册卡正反面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的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大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校体育部公章、校教务处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4.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程磊收,邮编:710061,电话:029-85408759
(六)如已在校内办理当年个人意外保险的个人或集体,必须向大会出具证明,加盖校学工部公章。
(七)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
(八)运动员参赛费100元/人(现金)、保证金2000元/队(现金)。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时缴纳。
(九)参赛保证金比赛结束后退还各队。若在比赛中出现有打架、不尊重裁判、罢赛、损坏公物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扣发保证金外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及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有关补充规则通知。
(二)比赛办法。
1.50米、100米项目采用预决赛(若某组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或等于8人时,只进行决赛),其他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2.甲、乙、丙各组单独编组进行比赛,按成绩各录前8名参加决赛。分别按成绩录取参加决赛时,若成绩相等,则以百分之一秒成绩录取,如成绩还相等,则抽签决定。
3.200米及其以上距离的项目只进行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人数不多,混合编组进行比赛,分组录取名次。
十一、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一)单项
1.甲组、乙组和丙组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名参赛运动员时减一录取),各组单项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比赛,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
2.甲组、乙组和丙组录取人(队)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相关名次。
3.接力项目2倍计分。
(二)团体总分
甲、乙组团体总分分别取前8名,丙组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颁发奖牌、证书。不足8名(6名)减1录取。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1.“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各组别的20%名额评选,颁发奖牌。
2.“优秀运动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进行推选,每单位推选1人,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进行推选,每单位推选1人,颁发荣誉证书。
(四)各项、类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雷鸣、程磊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E-mail:sxxsty@163.com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为端正赛风,防止出现非体育道德行为,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各大学生组比赛单位报名时须缴纳纪律保证金2000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已办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并必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或带有本人照片的一卡通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在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开具带有本人照片(公章盖在照片上)的户籍证明,学生证丢失的,须办理学籍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参赛队信息及照片会印制于秩序册中,资格问题可参看对照,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六)仲裁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七)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裁判长、裁判员与委员会成员协助实施。
十三、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一)2017年6月13日(星期二)15:00在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体育部开会,如果时间地点不变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李志翔  18092356622
(二)各院校比赛期间食宿费自理。各队如需住宿请于6月10号12:00前与承办单位联系。住宿院校的食宿地点由承办单位统一协助安排,住宿地址:西安临潼康复路28号,西安中国煤矿工人临潼疗养院。报到时间为: 6月23 日(星期五)18:00前。    
联系人:胡永,电话:18629620351,过时不再安排住宿。
(三)参赛费、纪律保证金于联席会议时缴纳。
十四、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若比赛因天气原因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2017年省大游赛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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