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第二次秘书长会议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3  浏览次数:48
来源: 全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筹委会 蔡寅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将于2017年9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为进一步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备工作,确保运动会成功举办,经教育部同意,决定在杭州召开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第二次秘书长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介绍运动会筹备工作情况;
  (二)布置竞赛工作有关事项;
  (三)考察场馆建设情况。
  二、会议时间
  2017年8月11日至12日(8月11日全天报到,8月12日上午9:00召开会议,下午考察场馆)。
  三、会议地点
  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200号)。
  四、参会人员
  教育部体卫艺司、学生体协联合秘书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担任本届运动会代表团秘书长各1人;筹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杭州市工作领导小组“一办两部五组”相关同志;各单项竞委会执行主任。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运动会筹委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负责。
  (二)请各单位于2017年8月4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571-81961816,传真:0571—81961816;李老师,电话:0571-81961801;手机:15268518318。
  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
编辑:学生运动会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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