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省级挑战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项目预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0  浏览次数:81
教体秘 [2016]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加快推进全国校园足球的发展,按照全国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以及《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7号)的规定,本届比赛工作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具体组织。经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同意,并与有关单位协商,决定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在广西北海和广东珠海举办本届比赛。现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省级挑战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项目预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及参赛工作。

      附件: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省级挑战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项目预赛竞赛规程.doc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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