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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2  浏览次数:66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按照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2019年继续举办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我省参加此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各地普通小学的优秀课内体育教学案例、课外体育活动案例和校园体育文化案例;以学校为申报主体,牵头设计开发的体育教师(限一名)为主要负责人。
      二、申报内容及参评标准
      本次活动拟评选优秀案例100个,项目申报学校和项目负责体育教师均可获得由耐克公司提供的实物奖励;根据参选案例具体情况和补充材料,从100个优秀案例中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突破性的创新案例不超过30个,项目负责教师可获得由耐克奖教金支持和组织的活力校园赴美访问交流培训活动机会;根据参选案例具体情况和补充材料,再从100个优秀案例中遴选出校方具有突出贡献的创新案例不超过30个,评为“最佳校园创新奖”。具体遴选工作由该项目专门成立的评审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请申报学校按照《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细则》(见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其他要求
      请各地于2019年3月4日(星期一)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的《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2)及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学校将进行案例网络填报和申请工作。
      联系人:李梁 荣钰萍
      电话:029-85227271

      附件:
      1.  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细则
      2   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申报书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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