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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轮滑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09  浏览次数:781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8〕5号)要求,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轮滑运动专业委员会协办的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轮滑锦标赛定于2018年6月2日至6日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现将《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院校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  梁、雷  鸣
   电  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附件
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轮滑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轮滑运动专业委员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6月2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三)
(二)地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五、参加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组别
(一)竞赛项目。
1.自由式轮滑竞赛项目:
男子单项:自由式轮滑花式绕桩、自由式轮滑速度过桩、花式刹停;
女子单项:自由式轮滑花式绕桩、自由式轮滑速度过桩、花式刹停;
自由式轮滑双人花式绕桩(可兼项、不受性别、甲乙组别限制)。
2.速度轮滑竞赛项目:
男子单项:速滑300米个人计时赛、速滑500米争先赛、速滑1000米分组计时赛;
女子单项:速滑300米个人计时赛、速滑500米争先赛、速滑1000米分组计时赛;
男、女团体3000米速滑接力项目(可兼项、不受甲、乙组别限制)。
(二)竞赛组别。
分别以本科类、高职高专类院校进行报名。各类院校均按照学生参赛条件分为甲、乙两组分别进行比赛(本科类院校甲、乙组,专科类院校甲、乙组)。
1. 本科类院校甲组:大一年级学生。
2. 本科类院校乙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及研究生。
3. 高职高专类院校甲组:大一年级学生。
4. 高职高专类院校乙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单独招生及高水平运动员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体育类院校、高职高专院校 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三)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目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相关专业俱乐部会员,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下列比赛取得前八名成绩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学生轮滑比赛相应项目:全国轮滑锦标赛、全国青少年轮滑锦标赛、全国轮滑公开赛、南北方轮滑公开赛、全国轮滑联赛、全国大学生轮滑联赛、全国公路速度轮滑赛、全国学生轮滑大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间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负责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规定。
1.每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2名,队医1名。
2.各院校自由式类、速滑类各组别男、女每项限报5名运动员;每人限报3项,其中同类别项目不得超过2项;单项赛运动员可兼双人项目和速滑团体接力项目。双人项目各单位限报2对(一名运动员不可兼组两对及以上项目),男、女团体3000米速滑接力项目各类、校男女各组分组限报1队(每队限报4名运动员),甲乙组可混编参赛。
(二)电子报名。
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sxxstylh@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轮滑专用报名邮箱),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标明学校名称、各单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的2寸证件照电子版,及联系人手机号码。
联系人及电话:党跃 15029071979
(三)纸质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以下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送达至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院内,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编:710061,收件人:杨旭瑛,电话:18792500931)。邮件须用文件袋打包,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学校名称及学校类别,以当地发出邮戳为准,逾期及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1.纸质报名表原件(须加盖校体育部及校医院公章);
2.参赛运动员学生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参赛运动员的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校体育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4.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逾期不予受理;
5.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四)报名参赛须完成电子及纸质报名。
(五)报名截止日期。
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17:00
九、竞赛办法
(一)自由式轮滑比赛。
比赛采用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3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通则(试行)》结合《WSSA世界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2017版》进行。 
1.注意事项:
花式绕桩的比赛时间
(1)花式绕桩的表演时间为:105-120秒(1分45秒-2分钟);
(2)双人花式绕桩的表演时间为:160-180秒(2分40秒-3分钟)。
2.参赛服饰要求:
(1)花式绕桩、速度过桩、花式刹停运动员必须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参赛;
(2)花式绕桩比赛运动员参赛不允许穿着队服(校服、社团服)或带有相关赞助商标的服装;
(3)出现下列情况,裁判长有权要求运动员更换服饰,运动员拒不更换的,裁判长有权取消运动员该项目参赛资格:
①穿着牛仔服。如特定表演内容需要的牛仔服,需提前向裁判长说明;
②穿着肉色紧身或透明服装;
③带有宗教符号的装饰物;
④其他不符合竞赛要求的服装或装饰物。
3.号码布要求:
(1)所有运动员在检录时必须出示号码布;
(2)参加速度过桩、花式刹停的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佩带号码布;
(3)每位运动员号码布佩带在背部中间位置。
(二)速度轮滑比赛。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3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通则》进行。
注意事项:
1.运动员必须佩带头盔参赛,直至比赛结束。
2.3000米接力赛:
 (1)同一学校的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如果两个队伍服装相似,裁判长可以抽签决定其中一个队伍更换服装。
 (2)每队 3 至4名运动员参赛,每人最少完成一次接力。
 (3)如果一名运动员被取消比赛资格,整个队伍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4)每个队可以自由选择多少圈后进行接力。
(5)接力方法:
 a)接力时,被接替运动员必须双手推动接替运动员的后部。   
 b)如果接替运动员进入接力区但没有与同伴按照规则规定完成接力(不允许以拍、打身体其它部 位和拉动方式进行接力),将被判接力失败。
 c)最后一次接力必须在最后一圈前完成。 
十、名次录取与计分奖励办法
(一)单项。
1.男、女各单项及双人项目按学校类别及分组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名减1录取,不足5名减2录取),各单项按9、7、6、5、4、3、2、1计入总分,双人花式过桩项目乘1.5倍计分,速度轮滑3000米团体接力赛项目乘2积分。
2.如某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对)则直接进行决赛,不足6人(对)时减一录取,不足3人(对)时则取消该比赛项目。
(二)团体总分。
本、专科类学校各设立团体总分奖、男子团体总分奖及女子团体总分奖。
1.团体总分奖、男、女子组团体总分奖,本、专科类院校均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
2.如遇总分相等时,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若一学校各报甲、乙组两个参赛队,则各项团体总分合并计算。
4.速滑3000米团体接力赛项目、双人花式绕桩项目,只计入团体总分。
5.速度轮滑与自由式轮滑成绩合并计算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及团体总分。
6.评选“优秀运动员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颁发个人获奖证书。
7.对获奖个人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破纪录。
1. 自由式轮滑速度过桩、速度轮滑竞赛项目破陕西省大学生轮滑纪录者该项另加9分;
2.一人同一项目多次破纪录时,按就高原则只加分一次。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体育道德风尚评选委员会选定,按照各类参赛学校的20%比例评选,颁发奖牌。
(二)“优秀运动员”以院校为单位,按照本、专科类团体总分排名前8名进行推选,每单位2人,颁发荣誉证书。
(三)“优秀裁判员”由大会裁判组选定,按裁判员总数10%比例推选。
(四)“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按本、专科类学校团体总分排名前8名的单位进行推选,每单位1人。
十二、仲裁委员会及资格审查
(一)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裁判长、裁判员与委员会成员协助实施。
(三)参加比赛的大学生运动员,凭本人有效学生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若以上身份证明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材料(盖章),并提供户籍证明(盖章)。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 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在比赛前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参加比赛资格,并不得改报他人;如比赛中、比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将取消其本人或其所在队的比赛资格和成绩。扣除保证金,并给予通报。停止该学校参加下一届比赛的资格。
(六)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参赛信息赛前公示一周(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雷  鸣  杨旭瑛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十三、报到及联席会议
(一)比赛期间各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备查。
(二)参赛费及比赛纪律保证金:参赛运动员参赛费100元/人;各参赛单位在联席会议时缴纳参赛保证金2000元。待比赛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各单位,若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打架、不尊重裁判、罢赛、损坏公物等现象将扣除保证金及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大会竞赛部设于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办公室。
负 责 人:吴雅彬
工作人员:杨  博
电    话:15319195888
(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
1.裁判员工作会议:6月1日(星期五)14:00召开;
2.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6月1日(星期五)16:00召开。
3.会议地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
十四、其他事宜
(一)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要切实负责好本队人员的安全,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须着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护掌、护肘、护膝、头盔)。
    (三)参加自由式轮滑花式绕桩的每名运动员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比赛音乐以学校为单位发送打包邮件至271619407@qq.com,电子邮件及文件包名称为学校名称及项目名称,音乐的格式为MP3,音乐名称注明运动员姓名、运动员性别、比赛组别、项目等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四)参赛单位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如需帮助可联系大会竞赛部工作人员。 
(五) 本着节俭举办会的原则,比赛不举行开幕式,只进行颁奖仪式暨闭幕式。
十五、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确保交通及比赛安全,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若比赛因天气原因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 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视,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十六、仲裁及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陕西省第五届大学生轮滑锦标赛报名表.docx
   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轮滑锦标赛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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