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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陕西赛区)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8  浏览次数:33
陕学体〔2016〕1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竞赛机制,丰富校园足球文化活动,提高大学生体育竞技水平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足球运动全面普及,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2015〕33号)要求,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美术学院承办的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陕西赛区)将于2016年5月27日至6月3 日在西安美术学院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于你们,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报名、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朱鹏程      电话:029—85408759
      附件: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1
2015—2016“特步”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陕西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美术学院。
三、冠名赞助商
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四、推广单位
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6年5月27日至6月3 日。
(二)比赛地点:西安美术学院足球场。
六、参赛单位
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院系及民办高校均可报名参加。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拥有本参赛院校学籍的在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可查询的注册大学生)。
(二)凡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中国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以学校名义参赛并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备案的学校不受此限。
(三)比赛分组及有关说明。
1.比赛分甲乙组进行。
甲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具有本参赛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专科、本科及研究生。
乙组: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艺术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院校、师范类院校和普通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可查询注册在校大学生)。
2.参加成人教育的函授生、进修生、短训班、干修班、职教班的学员及在高校挂有学籍,目前还未到校学习,并没有学习成绩的学生,均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大学生。
4.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满18周岁,参赛运动员年龄为 18—28 周岁,即(1987年 1 月 1 日至 1997年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者);入学年龄不超过20 周岁(2013 年以后进入大学本科)。
5.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科期间,参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八、运动员注册
(一)注册办法: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须持“陕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首次注册及补办运动员注册卡的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选项第一页中下载电子注册表并按表格填写要求上报,另须附电子一寸身份证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邮件须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注明比赛简称、学校名称及参赛组别),逾期不予受理。
(二)领取时间: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时领取。
九、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请于2016年5月14日16:00前须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及逾期不予受理。   
(二)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12名。
(三)各参赛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寄送的视作不参加比赛。
1.报名表原件(加盖校教务处、体育部及校医院公章);
2.注册省学生运动员须提交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校教务处、档案办公室公章及体育部公章;
3.参赛学生运动员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4.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含路途时段),并附被保险人名单。
(四)参赛费850元/队、纪律保证金3000元,于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时均以现金形式一并缴纳。
(五)一经报名,任何信息不得更改。
(六)保证金在比赛结束后未发现弄虚作假、罢赛等现象,如数退还。
联系人:孙凯         联系电话:15929965538
十、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甲组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参照2015年陕西省高校五人制足球赛成绩进行分组)。
(二)乙组与体育院系代表队同组比赛,报名队数多于两队,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定名次。如少于两队,采用双淘汰赛制。
(三)第二阶段甲组进行交叉淘汰赛制,如平局,直接罚球点球决胜。
十一、计分和决定名次
小组单循环: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输一场得0分。
(二)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相等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净胜球数,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他们小组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数、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十二、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甲组小组赛为毛时间,甲组第二阶段淘汰赛、乙组比赛为净时间),每支球队在每个半场可要求一次1分钟暂停(暂停必须成死球,队员此间不得离场),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三)比赛球使用4号用球。
(四)比赛场地:长为40米、宽为20米;球门:高为2米、宽为3米。
(五)每队限报12人,上场队员不得超过5名,其中一名必须是守门员。列入替补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超过7名,比赛时可随时替换上场队员,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成死球时。
(六)犯规和不正当行为: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除11人制竞赛规则以外,还包括铲球和合理冲撞。(比赛中不允许铲球和合理冲撞)。
(七)甲组参赛运动员必须穿胶底布面质的运动鞋;乙组参赛运动员可穿胶钉软皮面足球鞋。
(八)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必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规定。
1.在比赛中得到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2.第一阶段红黄牌自动带入第二阶段。
(十)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三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停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终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十一)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40分钟(包括罚球点球)。
    (十二)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改日期,由联赛组委会作出决定。
(十三)参赛运动员不得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均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四)每场比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无学生证及身份证不得上场。
(十五)各参赛队需按时到场,如迟到15分钟则以弃权论处,判对方3:0获胜。
十三、名次与奖励
(一)为获得比赛各组别第一名的球队颁发奖杯,为甲组获得前八名的球队颁发证书(不足八队减一录取名次),为乙组获得前三名的球队颁发证书(不足三队减一录取名次)。
(二)根据全国分区赛组别及名额的有关规定,选派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分区赛的代表队。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各组别的20%名额评选,颁发奖牌。
(四)“优秀运动员奖”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进行推选,每单位推选2人,颁发获奖证书。
(五)“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总数的10%,组委会与裁判组联合评选,颁发获奖证书。
(六)“优秀教练员奖”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进行推选,颁发获奖证书。
(七)“优秀运动员奖”、“优秀裁判员奖”及“优秀教练员奖”、团体赛证书、个人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盖章颁发。
十四、仲裁委员会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证明(盖章),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四)比赛本着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各运动队可对有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进行申诉,申诉时,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正式书面材料,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扣除保证金,并通报全省。停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比赛的资格,取消该单位竞赛成绩。
(六)资格审查流程:
1.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参赛运动员基本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 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中)。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朱鹏程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十五、裁判员的选派
裁判长、技术代表、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六、其他
(一)各参赛队比赛参赛费用自理。
(二)裁判员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时间定于2016年5月20日(星期五)16:00在西安美术学院体育部会议室召开。
十七、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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