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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2016赛季中国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3  浏览次数:39
陕学体〔2015〕20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中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5〕5号)精神,省教育厅定于“2015—2016赛季中国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2015年11月中旬举行。现将《2015—2016赛季中国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边蓉             电话:029—85408759
      附件:    
                1.2015—2016赛季中国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竞赛规程
                2.参赛运动队名额分配表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1
2015—2016赛季中国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篮球协会、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赞助单位
非凡中国体育控股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5年11月中旬。
比赛地点:待定。
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边蓉,电话:029—85408759。
五、推荐要求
有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按照《参赛运动队名额分配表》推荐参赛学校,获得2014—2015赛季中国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前三名球队(西安市铁一中学、西安高新第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直接参加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且户籍在陕西省内;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曾经或已经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允参赛。
(四)体育运动学校、篮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业学校不允许参加本届联赛。
(五)参赛运动员累计参加初中联赛已满三届的学生不得继续参加比赛。
(六)所有参赛运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正式注册,并经审查取得《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未履行过注册的运动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注册手续,否则无参赛资格。
七、报名、注册日期及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14人,运动员到赛区参加正式比赛12人。
(二)报名截止日期:10月20日(星期二)。
(三)报名地点: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联系人:边蓉,电话:029—85408759。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见附件3)。
2.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4)。
3.参赛运动员电子二寸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
6.全队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证明(附人员名单)。
7.全队“人身意外保险”单据。
8.参赛运动员首次注册后不得再行注册代表其它学校参加比赛。
备注:参赛学校报名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将“报名表”、“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表”及“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sxxsty@163.com(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以市〈区〉为单位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项目及参赛单位名称),以经发送,注册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9.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以备大会验证。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以及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
(二)竞赛特殊规定:
1.比赛时间为32分钟(分四节,每节8分钟),第1、2节和第3、4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之间休息10分钟。
2.暂停规定:
(1)每队在第四节和每一个决胜期最后2分钟各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2)中篮后、第四节和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拥有掷球入界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前场端线掷球入界除外),均在记录台对面前场掷球入界线处掷球入界。
3.本次比赛男子比赛用球为7号球。
4. 比赛执行“10人制”,即第一、二节分成不可重复队员的阵容进行两节比赛,第三、四节不做阵容规定。
5.凡参加本届比赛的运动队比赛装备均由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比赛场上不允许穿有其它品牌的体育装备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6.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衣着不整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三)竞赛规定:
参赛队分二组先进行小组循环赛。
分组抽签按照:上一年度第一名为A组一号位,第二名为B组一号位,其余球队进行抽签的办法执行。
交叉赛采用A1对B4,B1对A4;A2对B3,B2对A3;排出比赛名次。
(四)名次排列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排定名次(或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同,按篮球规则最新的排名方法进行名次排定。
九、奖励办法
联赛奖励前八名。前三名的队颁发奖杯,四至八名的队颁发奖牌;前八名的全体队员颁发证书;设参赛运动“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
十、资格审查
(一)“2015—2016赛季中国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成立“纪律监督委员会”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运动员公示:比赛前十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公示并受理举报。
(三)凡对“2015—2016赛季中国初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比赛期间只受理举报材料,待赛会结束后统一处理(冒名顶替者除外)。凡是资格有问题的队伍,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十三、代表队保证金
为加强对参加比赛队伍的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一)凡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二)在比赛期间比赛监督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联合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四、其它事宜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2
参赛运动队名额分配表
序号
有关市、直属单位
推荐队伍名额
1
西安市
2
3
咸阳市
1
4
渭南市
1
5
石油普教中心
1
合  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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