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体协文件 » 正文

第五届中国大学生阳光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3  浏览次数:1109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执行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
三、承办单位
四川省阆中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四、竞赛日期、地点
(一)报到日期:2018年5月6日
(二)比赛日期:2018年5月8日—15日
(三)离会日期:2018年5月16日中午前
(四)报到及比赛地点:四川省阆中市(具体交通及报到信息见补充通知)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达到该校当年、当地考试录取分数线录取的在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凡属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均不得报名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排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另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保险金额为保险公司核准的最高金额)。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或降分政策的学生。体育学院(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赛(研究生、博士生须提供本科入学时相关资料进行资格核查)。
(五)凡报名参加过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的运动员,在同一赛季不得报名参加中国大学生阳光排球锦标赛(以秩序册名单为准)。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查通过(香港、澳门运动员除外)。
(七)为加强监督,参赛运动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在中国学生体育网(http://www.sports.edu.cn)予以公示。
六、注册及报名办法
(一)注册办法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先关规定)。
3.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
4.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完成注册工作,到达赛区后不予注册;没有注册的运动员严禁参赛。
5.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49。
(二)报名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教练1人、医生1人(须有执业资质),运动员16人,教练员不得兼报运动员。
2.参赛运动员在网上注册终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用户须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3.各参赛单位于4月25日前将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网站下载的报名表填写并打印,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拍照或扫描,与电子版报名表一同发送至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电子邮箱,原件带至赛区备查。
4.填写电子版报名表时须在报名表上标明队长和自由防守队员,其方法是在队长的姓名左侧加注英文字母C,在自由防守队员(1—2人)的姓名左侧加注英文字母L,未标明者将被视作该队无自由防守队员,不使用自由防守队员的队须在报名表中给予说明。
5.报表明表一经网络公示则不得变更。
6.参赛确认名单:请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盖章,于赛前技术会议提交(如报一名自由人,确认12名参赛队员;如报两名自由人,则最多可确认14名参赛队员)。
七、联系方式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戴兵   电话:025-58699893,13701408741
电子邮箱:cuvadaibing@163.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邮编:210044
八、经费
(一)参赛学校以队为单位交纳参赛费2000元/每队。
(二)各参赛单位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00元(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5月6日至5月15日)缴纳食宿费。缴纳费用标准及方式为:200元×10天=2000元/人,如未按通知规定日期食宿,大会不予办理退款)。
(三)其他费用自理。
九、保险
各参赛单位编制内人员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保险的单位,须在赛区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报到
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携带报名表原件、参赛队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健康体检证明(证明本人体质可参加排球项目比赛)、加盖公章的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以及确认名单表。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禁止参加比赛。
十一、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球: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指定用球—MIKASA-MVA310排球。
(三)比赛装备
1.各队运动员必须备两套以上(深、浅)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必须严格按规则规定的尺寸制作明显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的中间位置,并与上衣的颜色明显不同。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队长标志位于上衣胸前号码下,颜色与上衣不同,长8厘米、宽2厘米。
2.报名表上确认的领队、教练员、医生比赛时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活动,不符合者及非确认人员不得进入球队席及教练席指导比赛。
(四)比赛办法
1.竞赛办法:
   (1)根据参赛队伍的数量抽签进行分组。
   (2)分组方式:8队以内(含8队)一组;12队以内(含12队)分为两组;12以上、16队以下分为两组或四组、16队(含16队)以上分为四组。
   (3)交叉方式:
①如分为A、B两组,先进行组内循环排出小组名次,A、B两组1、2名交叉,3、4名交叉。
②如分为四组,则交叉方式为: AD/BC。
2.录取办法:获得前八名的参赛队颁发成绩证书和奖杯。
(五)计分和排名办法
    单循环比赛的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胜场 :在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比赛积分:当两队或以上胜场相等时,比赛积分多者排名在前,积分办法如下:
(1)3:0或3:1胜  积3分   
(2)3:2胜       积2分
(3)2:3负        积1分
(4)1:3或0:3负  积0分
3.胜负局数比值(C值) - 当两队或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4.总得失分比值(Z值) - 当两队或以上胜负局数比值(C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5.当两队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两队之间最近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
6.三队或以上总得失分比值(Z值)仍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的比赛采用前述第1条和第2条的标准确定排名。
十二、裁判、技术代表选派
裁判、仲裁由联赛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
(一)为端正赛风赛纪,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将在赛前对参赛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学校,须向竞赛委员会提交申述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材料,竞赛委员会进行核实并处理(受理时间截止5月6日18:00前)。
(二)赛中及赛后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学校,须向大会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述报告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大会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只受理申述,待比赛结束后进行审核及处理。
(三)大会设立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比赛期间的纪律监督和对比赛期间发生的赛风赛纪问题进行处理。
(四)比赛期间,每场比赛都将由当值仲裁核对每名参赛运动员的学生证及身份证,同时监督比赛对临场裁判员进行评价。
(五)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裁判人员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统一调派,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处罚
(一)对弄虚作假违反参赛资格的参赛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比赛成绩及名次,并书面通知所在学校主管领导并处罚该单位停赛一年。
(二)对有罢赛行为的参赛单位,取消比赛成绩及名次,并书面通知所在学校主管领导,处罚该单位停赛一年。
(三)对比赛中出现的其它违纪行为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十五、网站
中国学生体育网站: http://www.sports.edu.cn/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排球分会网站:http://dapaixie.cn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2018年4月

 

扫一扫分享本页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法规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