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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名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浏览次数:28
 教体艺函〔2017〕7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
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名单的通知

教体艺函〔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试点县(区)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7〕13号)要求,在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推荐的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进行了综合认定。认定并命名北京市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等6837所中小学校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北京市丰台区等33个县(区)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现将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加快改革发展。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是引领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是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经验积累生成的试验田,是校园足球加快普及发展的示范典型。要明确职责任务,进一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总体要求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指标体系》及相关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大胆探索实践,创新体制机制,保持鲜明特色,在教育教学、训练竞赛、师资配备、场地建设、经费投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扎扎实实开展工作,为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创造更多经验。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支持。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建设作为发展校园足球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多方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示范带动机制,鼓励开展多方面的区域内或跨区域交流,不断提升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创新能力、建设能力和发展水平,为带动学校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和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发挥示范作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准入退出机制。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要开通基于互联网的校园足球信息平台,公开校园足球进展情况,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价范畴,定期实施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与优化布局相结合,对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我部将适时组织对特色学校和试点县(区)的专项检查工作,对于不合格的单位,要建立退出机制,取消命名并予以通报。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有关问题报告我部。

联系人:赵江 联系电话:010-66097180。

附件:1.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名单

   2.2017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名单

教育部

2017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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