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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预赛规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0  浏览次数:8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按照《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7号)的规定,本届学生运动会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预赛工作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具体组织。经协商,决定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间分别在上海海事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南京大学、唐山九江体育中心、山东鲁能乒乓球学校、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等单位举办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预赛。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预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及参赛工作。
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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