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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三个办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01  浏览次数:27
陕教体办〔2015〕22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教育部发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精神,现将我省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加快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体系
      1.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按规定的测试对象、单项指标、评分标准,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和上报工作。各校应于2015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管理系统”)。按照往年的情况,建议学校上报数据尽量安排在11月底前,以免发生年底过于集中报送导致系统堵塞、数据上报失败的现象。
      2.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督促学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项目测试和测试数据上报为两个基础环节,推进本地区建立健全包括逐级数据审核、实施抽查复核、统计分析数据、反馈公示结果和探索评价应用等7个主要环节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体系,公布本地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监督电话。省教育厅将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期间专项督查各市(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体系。省教育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监督电话:029-88668892;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监督电话:010-66092315,010-66093315。
      3.国家管理系统于2015年6月30日—8月10日进行历史数据清理。请2007年至2011年成功上报数据的学校,从即日起登录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在国家管理系统中对本学校的代码进行确认,并做好关联工作。操作方法及流程见网站公布内容。从2015年9月10日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登录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在国家管理系统中负责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上报的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4.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和人员培训。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培训、数据分析和技术指导由陕西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陕西省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29-83209313;国家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10-66181980、010-66165330、010-66169800、010-66171820,邮箱csh@moe.edu.cn,联系人:郭宗臣、肖影。
      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扎实开展中小学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工作
      1.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组织所属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西安中学、西安小学直接自评填报)做好2015年学校体育工作自评工作。学校自评工作填报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
      2.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复核学校自评结果,并逐级报送本地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附件3)。各市(区)教育局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厅属有关学校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3.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西安、渭南、延安、安康四市要将所属“国家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名单见附件4)的《国家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附件5)和《国家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监测点校体育工作评估审核结果报表》(附件6)(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三、推进建立学校体育工作数据库,基本形成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省教育厅将委托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建立学校体育工作数据库,构建全省学校体育工作网络工作平台,并对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统计分析,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逐项填写并逐级上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附件7),并组织编制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本地区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交流工作经验,展示改革成效,公示有关事项。填报的数据采集时间区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厅属中等专业学校、西安中学、西安小学填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各市(区)教育局填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表》连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是强化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基础性、制度性和先导性工作,是加强学校体育和深化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为此,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印发的学校体育“两个标准”和“三个办法”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工作。
      联系人:李 梁       
      电 话:029—88668892
      邮 箱:sxtwy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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